華能巢湖發電
1號及2號機組繼電保護裝置改造項目設備采購招標【重新招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1-11-1-294-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華能巢湖發電 1號及2號機組繼電保護裝置改造項目設備采購招標【重新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繼電保護裝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3.1.1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1.2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3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項條件:
3.2.1 資質要求:代理商投標的須提供所投產品生產商授權。
3.2.2 業績要求:投標方須提供2018年1月1日以來單機600MW及以上:發變組保護、啟備變保護、6kV級以上電壓等級廠用快切裝置、同期裝置、單獨配置的注入式轉子接地保護裝置發變組保護,以上5類設備至少各30臺機組,并提供有效業績合同掃描件,合同清單體現以上5類設備信息。上述5類設備需提供不少于5家該產品用戶使用證明。 代理商投標的,須提供滿足本項要求的所投產品生產商業績。
3.2.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4 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