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河熱電 科技項目高水份褐煤應用等離子點火技術的研究試驗服務二次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1-11-3-414)
項目所在地區:牙克石市通河東街
1. 招標條件
本匯流河熱電 科技項目高水份褐煤應用等離子點火技術的研究試驗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因一次投標人數不足法定最低數量要求,導致招標失敗,現進行匯流河熱電 科技項目高水份褐煤應用等離子體點火技術的研究試驗項目二次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概況: 本課題在華能集團內已運營的爐型相似的電廠進行試驗,將一層燃燒器改造為300kW大功率等離子體點火及穩燃系統,開展點火試驗論證,收集相關試驗數據。
2.3 服務范圍:投標人在招標人委托的華能集團內已運營的爐型相似的電廠進行一比一等離子燃燒試驗,驗證高水份褐煤應用等離子點火技術點燃情況。投標人負責設計、供貨、指導安裝及配合調試工作;由招標人委托第三方進行試驗成果鑒定并出具試驗報告。
2.4服務期限: 2021年12月1日前必須完成全部試驗工作。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4項專利并達到已授權,發表2篇論文。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1項額定功率300kW的等離子點火系統在火力發電廠投運滿1年以上業績,需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和投運使用證明。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5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6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