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區新蓋房分洪道右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一期)、雄安新區大清河治理工程(雄縣段)監理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雄安新區新蓋房分洪道右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一期)、雄安新區大清河治理工程(雄縣段)(項目名稱)已由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開展新蓋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發(前期)[2019]046號)、《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關于雄安新區新蓋房分洪道右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雄安改發投資[2021]289號)、《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關于雄安新區新蓋房分洪道右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一期)初步設計(概算)的審查意見》(雄安改發投資[2021]301號)、《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局關于新蓋房分洪道右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一期)設計方案審查意見的復函》(雄規建審改試點設函字[2021]0177號)、《關于開展大清河治理工程(雄縣段)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發(前期)[2021]44號)、《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關于雄安新區大清河治理工程(雄縣段)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雄安改發投資[2021]290號)、《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局關于大清河治理工程(雄縣段)設計方案審查意見的復函》(雄規建審改試點設函字[2021]0166號)、《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關于雄安新區大清河治理工程(雄縣段)初步設計(概算)的審查意見》(雄安改發投資[2021]298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中國雄安集團生態建設投資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
雄安新區大清河治理工程(雄縣段):項目位于雄縣西部。
2.2項目工期:
雄安新區新蓋房分洪道右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一期):本項目的工期為24個月;計劃開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2022年6月30日前具備防洪能力,2023年12月31日完工。實際開工日期以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為準。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
雄安新區大清河治理工程(雄縣段):本項目的工期為24個月;計劃開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2022年6月30日前具備防洪能力,2023年12月31日完工。實際開工日期以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為準。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
2.3監理服務期限:施工準備階段至缺陷責任期結束,本項目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
2.4招標范圍:本標段所有建設內容的監理服務工作。
2.5質量標準:合格。
2.6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新蓋房分洪道右堤一期工程起點為新蓋房樞紐,終點為小步村北側,樁號YD0+000~YD14+600,設計堤線全長14.60km。本工程建設內容包括:堤防加高加固工程、堤坡防護、填塘固基工程、建筑物工程、主槽疏浚、堤頂機非混合道和上堤路、物聯網工程等。工程投資約45475.35萬元。
大清河治理工程雄縣段工程起點位于新蓋房樞紐灌溉閘,終點位于大清河雄安新區界線處,河道中心線長度44.68km。本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河道疏浚、岸坡排險、機耕橋等工程。工程投資約12095.59萬元。
項目建設內容應按照雄安新區關于智能城市建設的相關要求,需充分考慮數字化、智能化。以大數據和區塊鏈為基礎,全過程產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數據需統一接入新區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臺;通過區塊鏈資金管理平臺對本項目的全過程資金進行管理,落實雄安新區關于建設者工資保障等相關規定。
2.7本項目的標段劃分:本項目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同時具有水利部頒發的:①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最低要求:投標人近五年(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倒算五年,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驗收報告簽發時間為準)至少獨立承擔過1個工程投資額10000萬元(含)以上已完工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業績(或包含工程投資額10000萬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內容的工程總承包項目或EPC總承包或PPP項目監理業績)。
(3)總監理工程師最低要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且注冊單位與投標人單位一致;且具備三年及以上類似工程監理工程經驗(以總監理工程師獲取上述資格證書時間為準),同時具有工程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不得兼任其他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提供總監理工程師在投標單位最近六個月的社保繳納記錄。
(4)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投標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投標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達到 /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投標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
a.投標人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c.投標人單位負責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d.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e.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f.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g.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h.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i.投標人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區投標資格;
j.投標人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k.投標人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l.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m.投標人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n.投標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o.在近三年內(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總監理工程師有行賄犯罪行為;
p.近一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標人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q.投標人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原因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以“信用中國”網站 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r.投標人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資“失信主體”且在公示期內(以因拖欠工資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主體的為準);
s.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t.投標人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中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u.①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最終法律文書為準,行政處罰決定或最終法律文書中需明確定性為“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監理質量”問題,否則不視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標公告第3條第(5)L項修改為本條);②在雄安新區范圍內,因涉嫌圍標、串通投標被立案調查,尚未調查結束的(上述招標公告第3條第(4)⑤項修改為本條);③被本項目招標人或招標人上級單位評價為履約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標期內的(按照《中國雄安集團建設項目工程監理單位管理辦法(修訂版)》(雄安集辦發〔2020〕43號)的有關要求被拒絕參與雄安集團建設項目投標且在處罰期內的,以中國雄安集團網站( )公示通報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上述招標公告第3條第(4)②項修改為本條);④根據《河北雄安新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雄安公服發[2020]161號文,被雄安新區相關部門列入河北雄安新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黑名單”且在限制投標期內的投標人。
上述法律法規禁止情形的評審方式為公開承諾制,接受社會監督。若發現存在上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在嚴格遵守“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前提下可通過“交易平臺”在“投訴與答復”菜單中采用數字CA證書以加蓋單位電子印章的數據電文形式向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6)本次招標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其他要求:財務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或成立至202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且包括財務審計報告簽字頁、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無需提供審計報告附注。
各投標人對多個標段提出投標時,最多允許中標 / (具體數量)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4.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5.2 投標人按5.1款下載招標文件前,應先在“交易平臺”按該平臺公布的操作手冊進行用戶注冊和CA數字證書辦理,已完成注冊和CA辦理的投標人不必重復操作。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1 年 12 月 21 日 14 時00 分 00 秒,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先將編制完成的投標文件進行加密,再登錄“交易平臺”,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反饋上傳結果和時間,遞交時間即為系統反饋結果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的,系統將拒絕接收該投標文件并自動對其關閉;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系統將自動拒絕并提示。
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完成投標文件的加密、上傳。
其他說明:根據疫情防控需要視情況決定是否按時開評標。
7. 開標形式及地點
開標形式:遠程開標(遠程開標/現場開標)
開標
如采用遠程開標形式投標人需登錄“交易平臺-開標系統”,具體操作可參考平臺公布的操作手冊。
其他說明:開標前一個小時通過交易平臺-我的投標項目中找到本項目,并進入開標系統;直播系統的直播鏈接和邀請碼將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以短信形式發 投標人在收到邀請碼和鏈接后及時進入,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8. 公示與公告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公示及中標結果公示均同時在 ( /)、9.
電子郵件: /
網址(如有): /
地
電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