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東南大學(九龍湖校區)
1. 招標條件
東南大學綠色校園分布式綜合能源系統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東南大學綠色校園分布式綜合能源系統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建設規模13.50183MWp。本工程利用東南大學(九龍湖校區)內建筑物屋頂以及車棚,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建設光伏發電項目。
為促進全省煤電行業轉型升級、結構優化,不斷提升煤電行業清潔高效高質量發展水平,提高煤電企業核心競爭力,推進煤電企業成為環境友好型綠色煤電企業,東南大學(九龍湖校區)內建筑物屋頂及停車場,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積極地開發利用本地區的太陽能等清潔可再生能源已勢在必行、大勢所趨,以多元化能源開發的方式滿足經濟發展的需求是電力發展的長遠目標。
規模:本工程總裝機容量13.50183MWp,以10V電壓等級接入校區10kV配電系統,本期工程包括光伏發電系統以及相應的配套并網設施。
本項目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東南大學綠色校園分布式綜合能源系統項目各系統和配套工程勘察、設計、接入系統、對側間隔改造;項目設備及材料采購、運輸和管理;項目各系統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準備、施工、調試(含供電公司驗收)、投產、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含水保、環保、檔案、職業健康和安全等工程專項驗收)一體化總承包;項目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環境評價、職業健康和安全等專項驗收內容整改;項目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實現消防、安全設施、勞動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三同時”等。施工協調、施工產生的政策處理及臨時用地、技術培訓以及其他服務等均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詳見技術規范。
計劃工期:本工程總工期6個月,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網投產。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待取得相關機構和華能集團公司建設批復后執行該招標結果,若不具備前述建設條件,則不執行該招標結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3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
3.2.2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3.2.3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來,累計容量不低于20兆瓦(其中一項業績單個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光伏電站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E)和施工業績(C),或累計容量20兆瓦(其中一項業績單個容量不低于5兆瓦)以上光伏電站工程總承包業績(EPC)(須提供具體業績明細,并附有合同掃描件,含合同首頁、簽字簽章頁、承包范圍、簽訂日期等關鍵內容,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擬派遣的項目經理須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以及安全資格證(B類)證書,提供證明文件;
3.2.5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獲取時間:從2021年11月25日9:00起至2021年12月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