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須具有1項勞務服務項目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服務范圍、簽字蓋章頁等);
3.2.2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獲取時間:從 2021 年 11 月 23 日9:00起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