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近兩年以來(2019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額100萬元及以上采用區塊鏈或聯邦計算技術的項目合同業績,須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證明(包括體現采用區塊鏈或聯邦計算技術的關鍵內容頁,和合同首頁、蓋章頁、簽字頁);
(2)投標人應具有至少一項區塊鏈類或聯邦計算類專利或軟件著作權。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1月22日9:00起至2021年11月30日17:00止。
【電子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