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
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90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500,000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58,056,976元 |
評標辦法 | 見招標文件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巴中市化成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代碼2020-511900-76-01-521769)(施工)(項目名稱) / 標段施工招標答疑文件 第01號 各潛在投標 現(xiàn)對《巴中市化成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代碼2020-511900-76-01-521769)(施工)(項目名稱)/標段施工招標的招標文件》以答疑形式進行補充修正,根據(jù)招標文件的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問題一、根據(jù)評標辦法前附表,項目管理機構其他主要人員評分中,第3、配備1 名水土保持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得 2 分,本項滿分 2 分。第4、配備 1 名環(huán)境保護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得 2 分,本項滿分 2 分。質疑:項目涉及到水庫加固施工處理,水土保持專業(yè)職稱、環(huán)境保護專業(yè)職稱為小眾職稱專業(yè),與施工項目的特性并非高度相關,非必須設置,職稱專業(yè)上具有很明顯的排他性,不利于業(yè)主擇優(yōu)選擇施工單位。考慮到地質、環(huán)境的重要性,建議可以設置水文地質類、環(huán)境類等相關職稱專業(yè),而非限制單一職稱專業(yè)。 回復:化成水庫地處渠江水系巴河一級支流清江上游河段,是一座以農業(yè)灌溉、城鎮(zhèn)供水為主,兼顧防汛、生態(tài)増殖、水利旅游等綜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集雨面積91.5km2,總庫容6565萬m3湖岸線約8公里,水質長期為保持在Ⅲ類以上,既是巴城的飲用水源地又是國家水利風景區(qū),是巴城居民的“大水缸”和“后花園”。并且渠江被列為巴中市重點河流生態(tài)流量保障目標。而該項目工程建設任務是對化成水庫大壩、溢洪道、防水底洞、左右干渠取水口等建筑物進行除險加固,以及建設水庫信息化管理系統(tǒng),消除水庫樞紐建筑物安全隱患,確保水庫安全運行,發(fā)揮水庫效益。工程建設計劃工期為390日歷天,周期長達一年以上,為確保本工程順利圓滿的完成施工,配備水土保持專業(yè)職稱人員進行適當?shù)募臃郑饕菫榱吮O(jiān)督落實做好本項目水資源保護和水生態(tài)建設工作,不存在排斥潛在投標人。 環(huán)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是目前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視的一項工作,按照《2021年水利廳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工作方案》要求,全力抓好涉水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工作。本項目要求配備環(huán)境保護專業(yè)技術人員主要是在項目開工前対本頊目實施地詳細的施工區(qū)和生活區(qū)的環(huán)境治理、揚塵治理等措施進行安排計劃,并根據(jù)具體的施工計劃實施,以避免因項目施工対施工地、施工區(qū)附近地區(qū)的環(huán)境造成污染和破壞。 綜上所述,本頊目對水土保持、環(huán)境保護職稱人員給予一定的加分,并非準入要求,主要為擇優(yōu)選擇施工單位,并非限制排斥投標人及潛在投標人。 問題二、本項目評標方法附件三:項目管理機構評分表(綜合評估法)中項目管理機構評分表第三條其他主要人員中第3小條要求:配備1名安全負責 回復:本工程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大量石方開挖以及舊混凝土拆除工程,均需要使用民用爆破。主要包括大壩整治工程中的石方開挖、舊砌體拆除(混凝士)、壩基防滲墻成槽(巖石,墻厚60cm);防浪墻整治中的原砌體拆除;壩體石渣開挖;放空底洞工程石方開挖、拆除舊砌體(混凝土拆除)等。為了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提高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專業(yè)技術人才能力素質,以利于工程順利、安全實施。故對項目管理機構配備有效期內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其他安全)證書的投標人進行加分。 問題三、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新建管理房【建筑與裝飾工程部分】序號13構造柱商品混凝土C20與項目特征中混凝土強度等級不一致,請問以哪個為準? 招標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格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格式不一致,請問以哪個為準? 回復:原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新建管理房【建筑與裝飾工程部分】序號13構造柱商品混凝土C20,修改為構造柱商品混凝土C30。 編制投標報價時嚴格按照招標工程量淸單要求執(zhí)行。招標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單中“5.2工程量清單報價表填寫規(guī)定”和“5.3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格式”僅供投標人參考,不作為評標依據(jù)。 問題四、1、招標文件中未明確缺陷責任期,請問第八章投標函附錄處怎么填寫? 2、第八章投標函附錄中質量等級標準對應的合同條款號為13.1.1條,其內容與招標文件第二章1.3.3條質量要求內容不一致,請明確第八章投標函附錄處的質量等級標準具體填寫哪一條內容? 3、招標文件第五章中5.3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格式中給出了一套完整的表格格式,格式中5.3.14 ;5.3.18;5.3.19的表格內容字體顯示不全。并且該套表格屬于水利工程報價表格格式。該格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給定的格式完全不一致。 招標工程量清單包括水利部分和房建部分,需要采用兩種不同的投標報價軟件編制而成,房建投標報價軟件無法生成招標文件給定的格式。 請招標人明確投標報價編制格式怎么處理? 回復:本工程缺陷責任期為1年。 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函附錄處的質量等級標準填寫以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3條質量要求為準。 編制投標報價時嚴格按照招標工程量清單要求執(zhí)行。招標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單中“5.2工程量清單報價表填寫規(guī)定”和“5.3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格式”儀供投標人參考,不作為評標依據(jù)。 問題五、1、招標文件第五章中5.3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格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給定的格式不一致。請問在編制投標報價清單時以哪個為準? 回復:編制投標報價時嚴格按照招標工程量清單要求執(zhí)行。招標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單中“5.2工程量清單報價表填寫規(guī)定”和“5.3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格式”儀供投標人參考,不作為評標依據(jù)。 工程量清單中無工程數(shù)量的不需要報價,視為已分攤在工程量清單中的其他相關子母的單價或價格之中。 問題六、一、招標工程量清單總說明中第二條:6、工程量清單中第四部分“施工臨時工程”均以項計并以總價承包,由投標人自主報價,結算時不作調整。第三條明確施工臨時工程以項列計,為包干總價。但是分類分項工程量清單中第四部分 施工臨時工程第4.2.2、4.3.1、4.4.1項已經給定暫估價格,請明確此部分價格是否也為總價包干? 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新建管理房【建筑與裝飾工程部分】序號13項目名稱:構造柱 商品混凝土C20,項目特征描述中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30,兩者不一致,請問編制投標文件時以哪個為準? 回復:取消一、招標工程量清單總說明中第二條:6、工程量清單中第四部分“施工臨時工程”均以項計并以總價承包,由投標人自主報價,結算時不作調整。第三條明確施工臨時工程以項列計,為包干總價。 原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新建管理房【建筑與裝飾工程部分】序號13構造柱商品混凝土C20,修改為構造柱商品混凝土C30。 問題七、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2.3條中,投標最高限價58056977.03元,投標最高限價相應價格 49908705.62元。投標最高限價相應價格=投標最高限價-安全生產措施費-專業(yè)工程暫估價-暫列金額(安全生產措施費、 專業(yè)工程暫估價、暫列金額為投標最高限價中已列明的費用)。 而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水利部分預留金2760767.56元,暫估價為:7772655.83元;房建工程暫列金為:230506.77元,安全文明施工費為:145108.8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包括環(huán)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安全施工費、臨時設施費,與安全生產措施費不是同一概念。請招標人明確投標最高限價相應價格是怎么計算出來的?招標文件中的專業(yè)工程暫估價與清單中的暫估價是否為同一概念? 回復:1.招標文件中的專業(yè)工程暫估價與清單中的暫估價是同一概念; 2.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費與安全生產措施費是同一概念(即本工程中房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為145108.81元)。 3.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2.3條中,投標最高限價58056977,03元,投標最高限價相應價格為:49908705.62元。 4.取消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水利部分其他項目清單序號1項目名稱預留金,金額27607676.56元。 問題八、關于投標人業(yè)績評審描述:2018 年 11 月 1 日至今具有 1 個已完工或正在施工的單項合同中標金額不低于 3500 萬元的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施工總承包業(yè)績,得 5 分;本項滿分 5 分。注:正在施工的項目應同時附中標通知書、合同協(xié)議書;已完工項目應同時附中標通知書、合同協(xié)議書、項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完(竣)工驗收(或預驗收)鑒定書(或證書)或質量監(jiān)督機構出具的完(竣)工質量監(jiān)督報告掃描件(或復印件),業(yè)績時間認定均以中標通知書時間為準。 質疑:因水利水電工程開工至完工,完(竣)工驗收周期較長,招標文件要求可以提供已完工項目,而時間卻均以中標通知書時間為準。存在前后矛盾。如提供的業(yè)績?yōu)?018年11月1日至今完成的業(yè)績應該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2018年11月1日來正在施工的項目可以以中標通知書時間為準。 回復:業(yè)績主要考評的是投標人近3年施工經驗,即2018年11月1日以來新承接過的(包括在建和已完工的)類似工程,業(yè)績以中標通知書為準,不存在前后矛盾。 無論是正在施工的(業(yè)績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合同協(xié)議書),還是己經完工的(業(yè)績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合同協(xié)議書、竣工驗收報告),業(yè)績證明材料都一定有“中標通知書”,這樣統(tǒng)一用“中標通知書的時間”作為業(yè)績時間有效性的認定更有利于專家在評標時把握統(tǒng)一標準,不容易產生歧義。故:按招標文件要求執(zhí)行。 九、刪除招標工程量清單總說明中的“計劃工期:總工期為13個月,即從第一年6月開始施工準備,至第二年6月工程全面竣工,其中主體工程施工期為11個月(第一年7月?第二年5月)。”本工程計劃工期以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3.2條計劃工期為準。 日期:2021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