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天順干驛風電項目風機吊裝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天門天順干驛風電項目風機吊裝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項目法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湖北省天門市干驛鎮。
項目規模:14臺MySE3.6-166/145+5臺MySE4.0-166/145機組方案,總容量為70.4MW。
建設工期:2021年12月30日升壓站完成倒送電,具備首批并網條件;2022年6月30日全部容量并網發電。
2.2 招標內容與范圍:
1) 負責所有風機吊裝工作,提供風機吊裝、吊車安拆等專項施工方案和風機電氣安裝施工方案等并通過總包方、監理方審核批準;
2)負責風機吊裝、吊車安拆方案外部專家審查工作及相關費用;
3) 除發包方提供場地外,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臨時用地林木砍伐手續辦理及費用補償、臨時征地手續辦理及費用補償、設備材料臨時堆放場占地補償、臨時設施占地及林木砍伐手續辦理及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承包人應對臨時占地進行綠化恢復工作,滿足國土、林業、水保、環保等部門的驗收要求;承包人應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并測算需發生的相應費用,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4) 負責該項目相關的電氣試驗(提供電氣試驗單位出具的實驗報告,電氣試驗單位必須具有國家認可的資質,且經建設方或監理、發包方認可,現場必須在建設方或監理、發包方見證下進行,否則試驗結果不予認可),技術資料整理,直至正式交接驗收。
5) 承包人必須自行擁有招標范圍內所需機械、工器具、設備,承包人須負責完成相關檢測、出具相關報告等(包含主機廠提供的高強螺栓抽檢),主吊組裝后須取得當地質監部門合格證書,并試吊合格。
6) 本項目所有風機、塔筒及所需塔筒連接螺栓、塔筒梯子等附件的現場卸車、保管和安裝。
7) 本項目所有風電機組設備、塔筒連接螺栓等附件的現場卸車(風機平臺車板交接)及保管、吊裝作業前的衛生清理等工作,風電機組輪轂和葉片的卸車、保管及組裝,風電機組吊裝,塔筒底部平臺安裝、試驗,塔底控制柜的卸車、保管及安裝、試驗和其他附件(塔筒門入口扶梯、風速風向儀、避雷針等)的卸車、保管及安裝、試驗等。
8) 本項目所有風電機組設備內部電氣部件、機組內部動力電纜、接地、照明電纜和通信光纜的卸車、保管及敷設和安裝接線(具體數量見廠家供貨范圍)、塔筒內電纜相序和絕緣的測試及按照電氣規范及風電機組廠家要求需進行的相關電氣試驗,風機調試(為風機調試提供發電機)和預驗收的配合等。
9) 本項目所有風電機組塔筒、設備及電纜等安裝均在風機制造廠家指導下進行,并按照風機制造廠家的安裝手冊和安裝技術交底文件進行。
10) 現場安裝完后主機(發電機、機艙、輪轂)臺車支架、葉片支架、支架螺栓的回收及保管,以及臺車支架、葉片支架廠家回收時的裝車。
11) 對風機的隨機消耗品、備品備件的卸貨、保管及安裝完成之后的移交等。
12) 業主所提供的吊裝專用工具的卸車、保管及安裝完成之后的移交等。
13) 吊裝中需要平整平臺所需的機械設備。
14) 對吊裝平臺上已交付的成品承擔維護責任,如由于吊裝施工導致的損毀,由承包人負責恢復。
15) 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護及完工清場等工作(包含風機單機調試及竣工驗收等階段)。
16) 為確保吊機穩定,承包方需考慮吊機下方鋪設路基板、鋼板等保障措施。
17) 承包人報價中應充分考慮不利天氣及平原風電特點等各種不利因素引起的窩工誤工費用。吊裝費用包干。
18)風機塔筒與基礎連接錨栓的張拉及防護等。
19)如調試需要租賃柴油發電機及購買燃料,投標單位單獨報價。
20)承包范圍內的施工用水、用電均由承包人自行解決并承擔全部費用。
21)負責承包范圍的資料收集、整理、封裝和歸檔等相關工作。
22)其他要求詳見技術文件。
2.3 工期要求:
開工日期:2021年12月01日,竣工日期:2022年05月30日。其中,首批并網吊裝工作需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并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3.1 資質要求: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法人及境外企業在國內的合法機構,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投標人須具備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特殊設備起重吊裝);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相應專業注冊建造師;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標準)。
3.2 業績要求:近3年(2018年)以來具有5個及以上單機2.5MW級類似風電場吊裝項目或累計50臺以上2.5MW級以上機組吊裝施工業績(供用戶使用證明(加蓋用戶公章)或合同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鮮章)。
3.3 財務要求: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并提供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4 信譽要求: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近三年內無列入政府、國有企業、行業協會的黑名單。
3.5 其他要求:
(1)近三年中未因安全、質量、進度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關主管部門及項目單位的公開通報批評,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或承諾。
(2)投標人近三年內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行信息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
1 招標條件
本天門天順干驛風電項目風機吊裝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項目法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湖北省天門市干驛鎮。
項目規模:14臺MySE3.6-166/145+5臺MySE4.0-166/145機組方案,總容量為70.4MW。
建設工期:2021年12月30日升壓站完成倒送電,具備首批并網條件;2022年6月30日全部容量并網發電。
2.2 招標內容與范圍:
1) 負責所有風機吊裝工作,提供風機吊裝、吊車安拆等專項施工方案和風機電氣安裝施工方案等并通過總包方、監理方審核批準;
2)負責風機吊裝、吊車安拆方案外部專家審查工作及相關費用;
3) 除發包方提供場地外,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臨時用地林木砍伐手續辦理及費用補償、臨時征地手續辦理及費用補償、設備材料臨時堆放場占地補償、臨時設施占地及林木砍伐手續辦理及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承包人應對臨時占地進行綠化恢復工作,滿足國土、林業、水保、環保等部門的驗收要求;承包人應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并測算需發生的相應費用,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4) 負責該項目相關的電氣試驗(提供電氣試驗單位出具的實驗報告,電氣試驗單位必須具有國家認可的資質,且經建設方或監理、發包方認可,現場必須在建設方或監理、發包方見證下進行,否則試驗結果不予認可),技術資料整理,直至正式交接驗收。
5) 承包人必須自行擁有招標范圍內所需機械、工器具、設備,承包人須負責完成相關檢測、出具相關報告等(包含主機廠提供的高強螺栓抽檢),主吊組裝后須取得當地質監部門合格證書,并試吊合格。
6) 本項目所有風機、塔筒及所需塔筒連接螺栓、塔筒梯子等附件的現場卸車、保管和安裝。
7) 本項目所有風電機組設備、塔筒連接螺栓等附件的現場卸車(風機平臺車板交接)及保管、吊裝作業前的衛生清理等工作,風電機組輪轂和葉片的卸車、保管及組裝,風電機組吊裝,塔筒底部平臺安裝、試驗,塔底控制柜的卸車、保管及安裝、試驗和其他附件(塔筒門入口扶梯、風速風向儀、避雷針等)的卸車、保管及安裝、試驗等。
8) 本項目所有風電機組設備內部電氣部件、機組內部動力電纜、接地、照明電纜和通信光纜的卸車、保管及敷設和安裝接線(具體數量見廠家供貨范圍)、塔筒內電纜相序和絕緣的測試及按照電氣規范及風電機組廠家要求需進行的相關電氣試驗,風機調試(為風機調試提供發電機)和預驗收的配合等。
9) 本項目所有風電機組塔筒、設備及電纜等安裝均在風機制造廠家指導下進行,并按照風機制造廠家的安裝手冊和安裝技術交底文件進行。
10) 現場安裝完后主機(發電機、機艙、輪轂)臺車支架、葉片支架、支架螺栓的回收及保管,以及臺車支架、葉片支架廠家回收時的裝車。
11) 對風機的隨機消耗品、備品備件的卸貨、保管及安裝完成之后的移交等。
12) 業主所提供的吊裝專用工具的卸車、保管及安裝完成之后的移交等。
13) 吊裝中需要平整平臺所需的機械設備。
14) 對吊裝平臺上已交付的成品承擔維護責任,如由于吊裝施工導致的損毀,由承包人負責恢復。
15) 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護及完工清場等工作(包含風機單機調試及竣工驗收等階段)。
16) 為確保吊機穩定,承包方需考慮吊機下方鋪設路基板、鋼板等保障措施。
17) 承包人報價中應充分考慮不利天氣及平原風電特點等各種不利因素引起的窩工誤工費用。吊裝費用包干。
18)風機塔筒與基礎連接錨栓的張拉及防護等。
19)如調試需要租賃柴油發電機及購買燃料,投標單位單獨報價。
20)承包范圍內的施工用水、用電均由承包人自行解決并承擔全部費用。
21)負責承包范圍的資料收集、整理、封裝和歸檔等相關工作。
22)其他要求詳見技術文件。
2.3 工期要求:
開工日期:2021年12月01日,竣工日期:2022年05月30日。其中,首批并網吊裝工作需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并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3.1 資質要求: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法人及境外企業在國內的合法機構,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投標人須具備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特殊設備起重吊裝);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相應專業注冊建造師;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標準)。
3.2 業績要求:近3年(2018年)以來具有5個及以上單機2.5MW級類似風電場吊裝項目或累計50臺以上2.5MW級以上機組吊裝施工業績(供用戶使用證明(加蓋用戶公章)或合同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鮮章)。
3.3 財務要求: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并提供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4 信譽要求: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近三年內無列入政府、國有企業、行業協會的黑名單。
3.5 其他要求:
(1)近三年中未因安全、質量、進度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關主管部門及項目單位的公開通報批評,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或承諾。
(2)投標人近三年內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行信息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
聯系人:
劉 靜: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柴 工:手機 13810007781
郵 箱:1490789738@qq.com
傳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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