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枕水電廠4.5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施工標段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海南省
1. 招標條件
戈枕水電廠4.5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施工標段 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海南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東方電廠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戈枕水電廠4.5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位于海南省東方市大田鎮戈枕村華能戈枕水電廠內。項目采用全額上網的運行模式,本項目裝機容量4.5MW,面積約4萬平方米,全部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裝。主要構筑物包含支架基礎及支架、升壓單元平臺等。支架基礎采用鉆孔灌注樁或鋼樁;支架采用鋼支架。附近道路為225國道及鄉村水泥道路、土路,交通一般,本項目計劃于2021年11月開工。
規模:戈枕水電廠4.5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是利用華能戈枕水電廠自有建(構)筑物及自有建設用地建設分布式光伏并網發電項目,項目規劃建設光伏發電系統總容量為4.5MW。
2.2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華能戈枕水電廠4.5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施工標段。
工期要求:本工程計劃于2021年11月開工,2021年12月30日前項目建成投產發電,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竣工驗收(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質量目標:本標工程質量應達到《華能集團創基建一流指標》、《電力建設施工質量驗收及評價規程》(2012版)、《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電力工程建設設備監理管理暫行辦法》、《光伏發電工程驗收規范》(2012版)、《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光伏發電部分)》等有關國家、電力行業標準要求,實現達標投產和滿足華能集團基建創一流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2.1 通用資格條件
2.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2 專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須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需提供以上資質證書影印件。
(2)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獨立承擔并完成不少于2個5MW及以上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業績,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 項目經理要求:項目經理須取得貳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需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掃描件;
(4) 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0月21日 09時00分起至2021年10月26日 17時00分止。
項目所在地區:海南省
1. 招標條件
戈枕水電廠4.5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施工標段 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海南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東方電廠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戈枕水電廠4.5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位于海南省東方市大田鎮戈枕村華能戈枕水電廠內。項目采用全額上網的運行模式,本項目裝機容量4.5MW,面積約4萬平方米,全部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裝。主要構筑物包含支架基礎及支架、升壓單元平臺等。支架基礎采用鉆孔灌注樁或鋼樁;支架采用鋼支架。附近道路為225國道及鄉村水泥道路、土路,交通一般,本項目計劃于2021年11月開工。
規模:戈枕水電廠4.5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是利用華能戈枕水電廠自有建(構)筑物及自有建設用地建設分布式光伏并網發電項目,項目規劃建設光伏發電系統總容量為4.5MW。
2.2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華能戈枕水電廠4.5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施工標段。
工期要求:本工程計劃于2021年11月開工,2021年12月30日前項目建成投產發電,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竣工驗收(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質量目標:本標工程質量應達到《華能集團創基建一流指標》、《電力建設施工質量驗收及評價規程》(2012版)、《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電力工程建設設備監理管理暫行辦法》、《光伏發電工程驗收規范》(2012版)、《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光伏發電部分)》等有關國家、電力行業標準要求,實現達標投產和滿足華能集團基建創一流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2.1 通用資格條件
2.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2 專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須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需提供以上資質證書影印件。
(2)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獨立承擔并完成不少于2個5MW及以上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業績,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 項目經理要求:項目經理須取得貳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需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掃描件;
(4) 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0月21日 09時00分起至2021年10月26日 17時00分止。
聯系人:
劉 靜: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柴 工:手機 13810007781
郵 箱:1490789738@qq.com
傳 真:010-51957412
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