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 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
射陽海上風電場2021年-2022年度運維船租賃項目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射陽海上風電場(以下簡稱“風電場”)位于江蘇省鹽城市射陽港水域西南側的新洋港口至斗龍港口之間的海域,場區中心點離岸約45km,海底高程-13m~-16m,場址面積約48km²。風電場共安裝67臺單機容量4.5MW的單樁遠景風電機組,總裝機容量300MW。風電場設置1座220kV海上升壓站,升壓站上部為全鋼結構,下部為鋼管樁導管架式基礎結構。
規模:300MW
范圍: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射陽海上風電場2021年-2022年度運維船租賃項目招標。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3 年以來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運維船的海上船舶檢驗證書薄,船體的營運海區須包含A1或A1+A2,提供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提供擬派遣船只的船員適任證書,提供的證書至少包含且不限于船長、輪機手、水手。
(3)投標人自2016年1月1日以來不少于1項近海海域工程項目運營業績,并提供合同復印件。(合同復印件需至少提供簽字蓋章頁及能證明合同范圍等信息頁面,合同時間以簽訂時間為準)。
(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