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
1. 招標條件
本豐城生態綜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鎮漁光互補項目、筱塘鄉漁光互補項目濕地占補平衡報告和生態影響評價報告編制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豐城生態綜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鎮漁光互補項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白土鎮內毛家山水庫、古塘水庫、豺狗石水庫、后坑水庫、楊坑水庫、盤山水庫、天堂水庫、鐵門檻水庫、黃金水庫、伏塘水庫,袁渡鎮內老虎窟水庫,張巷鎮內小源水庫,光伏可利用面積約2437畝,額定容量150MW,配套15MW/15MWh(交流側)儲能系統。
豐城生態綜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筱塘鄉漁光互補項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筱塘鄉、段譚鄉、白土鎮內魚塘和雷家塘水庫,光伏可利用面積約2167畝,額定容量100MW,配套10MW/10MWh(交流側)儲能系統。
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包含兩個項目:⑴、豐城生態綜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鎮漁光互補項目濕地占補平衡報告和生態影響評價報告編制服務;⑵、豐城生態綜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筱塘鄉漁光互補項目濕地占補平衡報告和生態影響評價報告編制服務,包括:濕地占補平衡報告和生態影響評價報告編制,項目報批及評審過程中提供技術支持,確保項目通過相關部門的技術評審并取得行政許可文件等工作。
服務期限:報告編制至取得行政許可文件全過程,并滿足招標方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能力要求:/;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濕地占補平衡報告或生態影響評價報告編制且通過評審的業績。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如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專題報告類型頁、簽字蓋章頁等)和相應批復文件(評審報告)等;
3.2.3 項目負責人要求:/;
3.2.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0月01日 08時00分起至2021年10月11日 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