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
1. 招標條件
新能源山西分公司沁縣光伏發電項目220千伏送出工程為預招標項目,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現進行公開預招標。
2.1建筑地點:山西省長治市沁縣段柳鄉境內。
2.2規模:220千伏送出。
范圍:新能源山西分公司沁縣光伏發電項目220千伏送出工程施工項目的塔基基礎、桿塔、接地工程、220kV送出線路安裝工程(8.4km)、光纖通信安裝工程、配電設備構筑物工程、對端變電站間隔工程等,詳見技術規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并同時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二級、承修二級、承試二級及以上資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3 投標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3項220kV及以上線路工程施工業績,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壹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并具備5年以上施工現場管理經驗(以取得壹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時間為準);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類似工程,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9月30日9時起至2021年10月9日17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