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云南XSP等7個光伏發電項目(1205MWp)送出線路EPC項目預招標。一次招標3標段云南省鳳慶縣XW、云縣AH農牧光伏發電項目送出線路EPC項目招標失敗,現對3標段云南省鳳慶縣XW、云縣AH農牧光伏發電項目送出線路EPC項目進行二次公開預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詳見技術規范書。
2.2 規模: 云南省鳳慶縣XW、云縣AH農牧光伏發電項目送出線路EPC。
2.3范圍:(03) 云南省鳳慶縣XW、云縣AH農牧光伏發電項目送出線路EPC。
標段名稱 |
光伏發電項目名稱 |
擬裝機總容量(MWp) |
線路主要參數 |
|
3 |
云南省鳳慶縣XW、云縣AH農牧光伏發電項目送出線路EPC |
鳳慶縣XW農牧光伏發電項目 |
100 |
I回110kV線路接入110kV小灣施工變; 線路長度約:3.3km; 導線截面:240mm² |
云縣AH農牧光伏發電項目 |
100 |
I回110kV線路T接入漫灣電廠施工變至220kV新云變線路; 線路長度約:2km; 導線截面:240mm² |
特別說明:主要人員(項目經理、 設計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不允許有在建項目。
2.4招標范圍: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1)110kV、220kV送出工程的勘察設計(含初步設計);
(2)110kV、220kV送出工程土建施工;
(3)送出工程所有設備材料采購(含OPGW光纜,對側接入變電站設備)、安裝調試。
(4)負責送出線路跨越停送電協調、對側110kV線路、220kV和接入系統協調;負責整個送出工程的電子化移交工作。
(5)負責投運前各專項驗收(包括但不限于:環保竣工驗收、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消防驗收、臨時用地復墾驗收、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職業健康竣工驗收、檔案竣工驗收等)、電力質監站備案及驗收(含電力質監站備案及驗收、電網公司啟動驗收、防雷接地驗收等)等全部工作,滿足光伏場并網運行的全部相關工作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
(6)負責施工過程中與當地政府及當地村民的協調,并負責辦理征地手續,征地費用含在總報價中;施工臨時用地手續辦理;負責施工過程中與光伏場區EPC施工單位協調。
★注:合同工作范圍包括全部招標項目中的設計、土建、安裝、調試、維護、保修、驗收、移交、配合系統調式和參加聯合試運行;線路工程部分包含沿線土地征用、青苗補償、林木砍伐、辦理相關手續等相關費用,提供本項目線路核準所需的水保、環保等支撐文件所需的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
(1)投標人須同時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以下資質:
①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②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③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④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和承試二級及以上資質;
⑤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2)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需提供)。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完成至少1個110kV及以上輸變電工程EPC總承包施工業績,需提供合同中文版本的影印件(含首頁、簽字蓋章頁,能反映設計、供貨、施工等服務內容)及相關投運證明,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3 主要管理人員要求:投標人擬委派的本EPC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和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至少承擔過1個110kV及以上輸變電工程EPC總承包施工業績;設計負責人(設總)應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和國家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施工負責人需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安全負責人需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上述要求需提供相關資格證書證明材料及最近至少3個月的本單位社保繳納證明。
3.2.4 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成員不超過兩家,聯合體牽頭單位由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承擔。聯合體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成員承包范圍、職責分工。由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本項目投標報名、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
獲取時間:從2021年9月27日9:00起至2021年10月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