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水電開發基地彌散式供氧建設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林芝水電開發基地(以下簡稱林芝基地)為華能雅魯藏布江流域的水電集中管理中心、職工生活中心、梯級調度中心、接待中轉中心為一體的流域調度綜合基地。林芝基地建設地點海拔2980m,位于林芝市巴宜區永久片區二橋南路2號。
林芝基地總規劃占地450畝,分兩期建設。目前,一期一批七個單體建筑物已建設完成(含裝飾裝修、暖通、消防等),包括多功能綜合樓(建筑面積43907m2)、保障服務中心(建筑面積4781m2)、集控大廳(建筑面積4243m2)、1#~3#專家樓(建筑面積3455m2)、1#周轉宿舍樓(建筑面積5886m2),總建筑面積62272 m2。
供氧工程規模:供氧總面積約20915平方米,供氧運行服務期限2年。
(1)工程項目及工作內容包括(不限于):
本次實施彌散式供氧的建筑物有多功能綜合樓、集控大廳、1#周轉宿舍、1#-3#專家樓共6個單體(保障中心暫不考慮),約418個房間,總供氧面積約20915m2。具體包括,多功能綜合樓:負一層游泳池、健身房;一層會議室、報告廳、會客廳,二層辦公用房、包間及會議室,3-9層 客房;1#周轉宿舍:2-9層周轉用房;集控大廳:一層集控中心,辦公室、會議室;專家樓:除設備房、水電井、廚房、公共廊道等以外的其它房間。彌散式供氧系統運行維護期2年,包括設備日常維護、運行、年檢及液氧采購等。
(2)供氧方式
采用液氧貯槽氣化供氧方式,室內采用彌散式供氧,無需提供鼻吸式端口和計費系統。
(3)本標合同工程包括彌散式供氧方案設計、液氧氣化站建設(含建安、供電工程等)、設備供貨(液態氧儲罐、汽化器、減壓裝置、氧氣恒壓監視裝置、報警裝置、入戶終端等)、設備及管道安裝、已完成品保護、場平及裝飾裝修恢復、培訓移交、必要的備品備件、辦理地方安全、消防、安監和特種等部門檢驗檢測、投運前的第三方檢測、使用效果檢查和一切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手續等工作內容。
(4)承包人必須負責現場施工協調并提供相關服務;負責整體竣工驗收、缺陷處理、后期質保服務等;提供2年設備及系統的運行維護(包含液氧采購、運輸、運行、設備年檢等)。
(5)為完成承建工程項目所需的所有臨時工程設計、建設、運行、維護、拆除、撤離等,主要包括施工用風、水、電、通信、照明設施,倉庫和堆料場,臨時房屋建筑、公用設施以及勞動安全、工業衛生、消防措施等。
(6)為完成承建工程所有與有關各方的協調配合等工作應包括在上述工作中。
2.3工期要求:
計劃于2021年11月1日開工,設備投運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運行維護期:計劃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體開工日期、正式投運日期以業主正式書面通知為準)。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林芝水電開發基地彌散式供氧建設。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本項目主要設備(制氧設備或供氧終端)制造商或代理商。
3.2.2 資格能力要求:無。
3.2.3 業績要求:近3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承擔過海拔3000米及以上且供氧面積5000平米及以上類似供氧項目業績2個及以上或承擔過海拔3000米及以上且供氧面積10000平米及以上類似供氧項目業績(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2.4 其他要求
(1)壓力容器安裝專業分包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許可或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GC2及以上資質。
(2)設計專業分包人須具備市政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且2018年1月至今承擔過類似供氧項目的設計業績(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擬派項目經理具有擔任類似供養工程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工作經歷,具有注冊二級及以上機電專業建造師證書。擬派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擔任類似供養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工作經歷,需具有工程師以上職稱。項目經理及項目技術負責人須提交2020年度6個月的本單位社保繳費證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進行投標。
注:國家行政主管部門對資質名稱有調整的,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新舊資質名稱均有效。
獲取時間:從2021年9月25日9:00起至2021年9月3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