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水縣紅窯派出所遷建項目-漣水縣公-安局紅窯派出所遷建改造工程施工招標公告(不見面開標)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漣水縣紅窯派出所遷建項目已由漣水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漣發改投【2021】26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漣水縣紅窯鎮,建設資金來自國有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漣水縣公-安局紅窯派出所遷建改造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企業的資質類別和等級(應同時具備①+②+③):
①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
②電子與智能化專業承包貳級以上(含貳級)資質;
③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以上(含貳級)資質。
3.3
3.4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超過3家(含3家)。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5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6
(1)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c、擔任其他單位法定代表人; d、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
(3)
3.7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8其他資格要求 3.8.1 授權委托人必須是投標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需提供授權委托代理人與投標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和 2020 年7月1日以來連續6個月投標企業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 3.8.2 企業提供擬投入本項目的
3.8.3自2019年9月23日以來,企業或擬派
3.8.4投標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或“信用江蘇”網站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說明:1、以上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第 3.6、3.7 、3.8.3、3.8.4項,投標人必須提供符合上述條款規定的承諾書(格式自擬);承諾書需加蓋投標人公章(或簽電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電子章)。 2、養老保險證明需加蓋養老保險部門章或養老保險部門參保繳費證明電子章;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有關規定按蘇信用辦〔2018〕23 號《關于對 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執行。 特別提醒: 本工程嚴禁掛靠、轉包、違法分包,嚴禁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一經核實,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0月10日; 4.2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獲取及投標文件遞交登錄
傳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網
賬 號: 賬 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4. 招標文件的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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