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呼倫貝爾
1. 招標條件
本內蒙古東部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濃硫酸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蒙東公司2021年濃硫酸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1 規模:伊敏電廠裝機340萬千瓦。
2.2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伊敏電廠生產用濃硫酸,年耗用量約5000噸。
2.3 交貨地點:伊敏電廠。
2.4 交貨期: 簽訂框架協議,自簽訂之日起1年內有效,協議期內,投標人接到招標人供貨通知5日內,供貨到指定地點。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年來(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至少有1項硫酸銷售業績,業績應具有相關證明材料(合同掃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能夠反映與上述業績要求相關的供貨內容的頁面、合同簽章頁)。
3.2.2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經銷商)的,提供生產廠家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同一個生產廠家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經銷商)參加投標,同時具備條件的,以先報名者為準;如生產廠家和其授權的代理商(經銷商)一同參加投標,只接受生產廠家報名。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9月18日9時00分至2021年09月23日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