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 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
1. 招標條件
本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川區金武公路三期50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勘察設計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金武路50兆瓦光伏項目位于金昌市金川區金武公路光伏產業園區,地處北緯38°29'03"~38°29'42",東經102°20'11"~102°21'28"之間,海拔1465m~1473m,占地面積約1.15km²。
規模:50兆瓦光伏+5兆瓦/10兆瓦時儲能
本次招標范圍為:場區1:2000地形測繪,地質詳勘,電站(含儲能)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110kV升壓站改擴建設計等內容。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勘察設計單位接到勘察通知后,10天內完成工程勘測,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天內完成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應能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類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2.2近 5 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3個光伏項目的設計業績(附業績證明材料)。
3.2.3本工程擬任設總:近5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3個類似項目擔任設計負責人的經歷(附業績證明材料)。
3.2.4 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9月14日9:00起至2021年9月1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