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
海南州共和縣清潔供暖及制氫一體化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青海發電有限公司。項目地災、壓覆礦、土地預審和土地報批咨詢服務【重新招標】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招標范圍分二個階段:受地方國土空間規劃所限,該項目目前只落實了100萬千瓦光伏項目建設用地范圍,另外100萬千瓦光伏項目用地范圍待地方主管部門予以落實,因此本次招標范圍分二個階段。
2.1項目概況
海南州共和縣清潔供暖及制氫一體化建設項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生態太陽能發電園區,開發裝機容量200萬kW的光伏電站,配套儲能30萬kW/120萬kWh及2×1000nm3/h規模的制氫站,項目距離共和縣城約15km。場址中心經緯度E100°38′0.29″,N36°8′20.58″地勢開闊,地形整體上東高西低,海拔高度2880m~3030m。場址地形總體上較平坦,局部略有起伏,平均海拔約2875m。場址區北部有園區道路穿過,交通便利。
2.2建設規模:海南州共和縣清潔供暖及制氫一體化建設項目開發裝機容量200萬kW的光伏電站,配套儲能30萬kW/120萬kWh及2×1000nm3/h規模的制氫站
2.3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項工作)
招標范圍分二個階段:受地方國土空間規劃所限,該項目目前只落實了100萬千瓦光伏項目建設用地范圍,另外100萬千瓦光伏項目用地范圍待地方主管部門予以落實,因此本次招標范圍分二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海南州共和縣清潔供暖及制氫一體化建設項目(1#地塊)100萬千瓦光伏項目地災、壓覆礦、土地預審和土地報批咨詢服務,完成海南州共和縣清潔供暖及制氫一體化建設項目(1#地塊)100萬千瓦光伏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壓覆礦產資源調查評估報告》、圖紙的編制、評審、備案,組織召開土地預審審查會,并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土地預審批復文件、農轉建手續辦理上報審批、取得項目土地證等。
第二階段為待落實另外100萬千瓦光伏用地范圍后,開展華能海南州共和縣清潔供暖及制氫一體化建設項目(2#地塊)100萬千瓦光伏地災、壓覆礦、土地預審和土地報批咨詢服務,待甲方落實項目用地后開展華能海南州共和縣清潔供暖及制氫一體化建設項目(2#地塊)100萬千瓦光伏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壓覆礦產資源調查評估報告》、圖紙的編制、評審、備案,組織召開土地預審審查會,并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土地預審批復文件、農轉建手續辦理上報審批、取得項目土地證等。
海南州共和縣清潔供暖及制氫一體化建設項目地災、壓覆礦、土地預審和土地報批咨詢服務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自身原因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同時具備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級資質,需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3項新能源類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績以及3項新能源類工程勘察業績,并提供合同掃描件;
3.2.3具有ISO質量管理、環境管理、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2.4.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和代理商參與投標。
獲取時間:從2021年09月14日9時00分起至2021年09月22日17時00分止(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