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肇慶市 一、招標條件 廣東公司相關項目肇慶懷集梁村400MW農光互補項目光伏場區(三回集電線路)EPC工程總承包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自有資金、銀行貸款;招標人為廣東福新懷集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本次變更公告修改有關聯合體的資質要求,招標公告內容以本次變更公告內容為準。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400MW(本次建設規模70.05MW)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投標人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注冊資本金6億元及以上; 10.投標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應具有至少2項30MW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工程投運業績(投運業績證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內容、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等的合同掃描件;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等可以用于證明的材料); 11.招標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近三年)連續3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2.為本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合同單位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1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須有1 家設計單位與1 家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雙方必須滿足規定的資格條件1-7,11-12 條,聯合體牽頭人須為設計單位。 (2)聯合體中的設計單位滿足規定的資格條件9-10 條。 (3)聯合體中的施工單位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9-09 17:35到2021-09-15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9-09 17:35到2021-09-15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