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具備五年以上項目運營經驗,累計經營餐飲服務項目不少于5個,且至少一個單份合同金額不少于200萬;
3.2.2 除政府強制要求的項目外,本項目不接受轉包與分包;
3.2.3 投標方須具備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
3.2.4 投標人須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2.5 投標人須提供近一年以來(招標公告發出之日開始計算)在經營活動中無主管部門處罰記錄的聲明函并加蓋公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獲取時間:從 2021年9月 8日15:00起至 2021年 9月 1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