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區
1. 招標條件
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安保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服務周期:2021年12月-2023年12月
范圍:負責安保管理、交通管理、安保巡邏、安全培訓、各保安崗執勤、疫情防控等安保相關工作。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業務指導與管理,與其建立相應級別的協調聯動聯防機制,定期組織的業務技能培訓和治安防范演練。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安保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個及以上安保服務項目業績,單項合同金額100萬元及以上(業績證明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且需顯示合同金額,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8月30日9:00起至2021年9月1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