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吉林省
本吉林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基建現場大數據安全監管云平臺及配套智能硬件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招標人為吉林發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規模:2.1 建設地點:吉林省長春市
2.2 建設項目范圍:吉林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大數據安全監管云平臺及配套智能硬件建設內容包括數據可視化、視頻監控、人員管理、項目安全管理系統、云平臺建設、與平臺相關硬件設備等。
1)數據可視化:包含但不限于對GIS工程一張圖、項目駕駛艙,綜合信息概況,安全,設備,環境,視頻等數據進行可視化展示,數據展示的效果需要根據集團建設的實際需求,選擇準確、形象的展示方式;
2)工業無人機實時監控:包含但不限于無人機設備接入,無人機設備管理,視頻轉發,圖片和視頻存儲,無人機遠程控制,路徑規劃,定時巡航任務設定,危險預警等;
3)智能手環北斗定位及人員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人員實名制、人員定位、SOS一鍵呼叫等;
4)安全管理系統:包含但不限于人員管理、視頻管理、安全、環境等;
5)云平臺建設:包含但不限于應用云平臺搭建、數據云存儲,數據云分析等
6)預留吉林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新規劃風電場軟件、云平臺擴容接入條件。
7)與平臺相關硬件設備:智能手環、環境監測、流量卡、手環管理平臺、無人機、無人機配件、無人機智慧風電工程數字化管理中心平臺對接要求、集控中心網絡專線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出功能,投標單位有成熟的功能模塊可以增加。
2.3 建設工期:1)平臺交付期:15天內;2)設備交付期:10天內;3)系統集成20天。
2.4實施范圍:平臺服務一個風電場。
2.5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吉林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基建現場大數據安全監管云平臺及配套智能硬件;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備至少有兩家企業的智能建設或企業大數據智能平臺建設或智慧風電場建設業績,并提供業績證明材料。
3.2.2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獲取時間:從2021年8月25日9:00起至2021年8月3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