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西藏自治區昌都市芒康縣
1 招標條件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昌都市芒康縣縣道524如美鎮段項目位于西藏自治區芒康縣境內,項目區距芒康縣城48km,距下游左岸318國道2.3km,對外交通較為便利。項目主要包括縣道公路中隧道和明路工程。
本標需為約415.0萬m3混凝土、約195.5萬m3反濾料量提供骨料,共需提供骨料約1722萬t(其中粗骨料:925萬t,細骨料797萬t),需要毛料量約645萬m3(自然方)。
毛料為工程開挖利用料(英安巖和花崗巖),開挖利用料堆存于絨曲存料場和右岸存料場。其中絨曲存料場容積314萬m3,累計供應量約345萬m3,右岸存料場容積約20萬m3,累計供應量約300萬m3。運距由承包人自行測定。
本項目砂石加工系統(含存料場及系統周邊安全防護)為帶設計方案投標,承包人根據技術部分確定砂石加工系統設計,成品生產需滿足本工程粗、細骨料的供料要求。
采購范圍:砂石加工系統設計、建設與生產運行;右岸存料場設計、建設與運行維護管理,絨曲存料場運行維護管理;系統周邊安全防護工程設計、建設與運行維護管理;
綠色智慧砂石加工系統建設、運行維護、其他配合工作等。
主要工作內容:
本標內容包括昌都市芒康縣縣道524如美鎮段項目砂石加工系統的設計、建設、試運行及運行維護管理;砂石加工系統輔助生產設施、辦公及生活營地(2023年6月前由承包人自行解決);存料場原材料回采;右岸存料場的設計、建設、運行、維護管理,絨曲存料場的運行、維護管理;系統周邊安全防護工程的設計、建設與運行維護;綠色智慧砂石加工系統建設、運行維護、其他配合工作等。砂石加工系統和附屬設施的拆除、清理及場地平整。
計劃工期:系統建設工期從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31日(含試運行);系統計劃投產時間為2022年11月1日;系統運行時間從2022年1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證書須在有效期內。
3.2.2 業績要求:近10年(2011年5月1日至今)承建和運行過1個及以上成品生產能力1000t/h及以上規模的人工砂石加工系統,包括已完工或在建/在運行項目。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或掃描件(要求有生產能力1000t/h及以上規模業績),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主要人員要求:項目經理須具備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有10年及以上砂石加工系統建設及運行的管理工作經歷,并擔任過1個及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生產能力500t/h及以上規模)的項目經理或2個及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生產能力500t/h及以上規模)的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程師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有10年及以上砂石加工系統建設及運行的技術管理工作經歷,擔任過1個及以上類似工程(生產能力500t/h及以上規模)的砂石加工系統建設或生產運行管理工程的總工程師。并提供相關的有效證明材料。
3.2.4 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并附證書復印件。
3.3 聯合體或代理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投標。
3.4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 1 個標段進行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7月20日14:00起至2021年7月28日17:00止。(招標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購買時間不予發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