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滿洲里市扎賚諾爾礦區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井下人員精準定位系統)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專項資金,招標人為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內蒙古滿洲里市扎賚諾爾礦區
2.2 規模:年產1790萬噸
2.3 建設工期:/
2.4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序號 |
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SB-06 |
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井下人員精準定位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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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井下人員精準定位系統) |
詳見技術文件 |
套 |
3 |
2.6 交貨地點:扎煤公司物資供應公司五十五號倉庫
2.7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45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提供防爆電器類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書(CCC認證)。
3.2.2資格能力要求:
3.2.2.1提供所涉及井下設備(礦用本安型分站、礦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穩壓電源、礦用本安型讀卡器、標識卡、礦用本安型光纖巡障儀、煤礦阻燃電纜、礦用電源電纜)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其中:礦用本安型分站、礦用本安型讀卡器、標識卡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須為投標人本廠安標。
3.2.2.2 投標人須提供(合同簽訂時間在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2項基于UWB精確人員定位系統的業績(須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3.2.3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經銷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6月17日9:00起至2021年06月2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