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山東濟寧高新區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濟寧華源熱電有限公司灰渣銷售項目第二標段1號爐爐渣銷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招標人為濟寧華源熱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濟寧華源熱電有限公司灰渣銷售項目第二標段1號爐爐渣銷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濟寧華源熱電有限公司
2.2 規模: 濟寧華源熱電有限公司1號爐為哈爾濱鍋爐廠生產的超臨界直流煤粉鍋爐,鍋爐額定蒸發量為1115T/h。目前#1機組處于建設期,計劃2021年6月20日投產,機組投產后,將產生大量爐渣。為保證機組生產,降低環保風險,需將1號爐運行過程中產生的爐渣外運至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本項目執行期限為1年,開始時間由招標人根據機組投產時間確定。預計執行期內爐渣產量為3萬噸(具體產量以實際結算量為準)。
2.3服務期: 一年,2021年6月20日-2022年6月19日(暫定)
2.4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三個標段:第一標段為1號爐粉煤灰銷售,第二標段為1號爐爐渣銷售,第三標段為1號爐石膏銷售。本標段為第二標段。每家投標單位僅能中標一個標段,按照招標人利益最大化原則確定中標人。
2.5本次招標銷售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1機組運行過程中產生的爐渣,預計渣量3萬噸。(詳見技術部分)
2.6 銷售地點: 濟寧華源熱電有限公司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