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煤業有限公司本部及 煤炭技術研究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煤業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 煤業有限公司本部及 煤炭技術研究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名稱: 煤業有限公司本部及 煤炭技術研究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
招標范圍:
煤業有限公司本部包括:起草、審核、修訂公司各類合同;提供日常咨詢;規范合同管理制度及檔案管理流程;協助操作在線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為公司重大決策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為訴訟、仲裁的前期工作提供專業指導意見;對公司關鍵領域的合規管理(合同、用工、知識產權等)提出法律意見;協助處理可能會發生的輿情、信訪等工作;提供一周五天(每天8小時)駐場法律服務;列席公司重大會議;參與公司重大談判;每年度提供專題講座1次; 煤業有限公司所屬基層單位上報的重大事項提供咨詢意見并出具相關法律意見;陪同出差,每一個自然服務年度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3天;其他需要法務配合辦理的公司事務。
煤炭技術研究有限公司包括:各類合同審核、修訂,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經營合同、采購合同、勞動/務合同、咨詢合同、框架協議等,優化合同范本,協助法律事務在線管理系統合同審批;日常法律咨詢,為公司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包括不限于涉及投融資、企業并購、勞動人事、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提供一周五天(每天8小時)駐場法律服務(可與華能煤業有限公司本部共用一名駐場律師);駐場律師列席公司重大會議;為涉訴涉仲裁案件提供法律意見;指派駐場律師協助甲方參與重大事項談判;對公司關鍵領域的合規管理(合同、用工、知識產權等)提出法律意見;每年度提供專題講座1次;必要時按照公司要求陪同出差;必要時按公司要求參與公司對外合作重大事宜談判會;其他需要法務配合的工作。
服務日期: 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違約責任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律師事務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執照并年檢合格。
3.2.2 具備120名及以上專業持有律師執業資格證的律師。(以司法局網站查詢結果為準,需提供司法局網站截圖證明)。
3.2.3 自2018年1月1日起,具有與本項目類似業績(能源類常年法律顧問業績)不低于2項(以簽訂時間為準,需提供業績證明合同,至少提供主體頁、服務內容頁及簽章頁)。
3.2.4 投標人擬指派往招標人提供駐場法律服務律師( 煤業有限公司本部及 煤炭技術研究有限公司共用一名駐場法律服務律師)的資質要求:
(1)具有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歷,獲得法學(律)碩士(含)以上學位;
(2)通過全國統一司法考試,取得律師執業證滿1個自然年;
(3)熟悉能源行業、建設工程、公司常法、并購等領域法律事務,具有相關從業經驗;(需提供駐場律師對應業績合同作為證明文件,至少提供主體信息頁,載明駐場律師姓名頁及簽章頁)。
獲取時間:從2021年05月07日09:00起至2021年05月14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