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葦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220kV大連湖風電匯集站運行、檢修與維護外委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位于新疆烏魯木齊達坂城區 一、招標條件 新疆葦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風電匯集站運行、檢修與維護外委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招標人為新疆葦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49.5MW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新能源有限公司220kV大連湖風電匯集站運行、檢修與維護外委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必須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國家電監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承裝、承修、承試二級及以上資質。 8.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9.近5年(2016年至今)應具有與招標項目類似的風電匯集站運維業績,不少于1項,合同業績清單表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蓋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等主要信息。(投標文件必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指對外承包項目),否則不予認可)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4-30 10:08到2021-05-12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4-30 10:08到2021-05-12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