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辛店發電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液氨采購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辛店發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辛店發電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液氨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1 項目地點: 辛店發電有限公司
2.2 交貨地點: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乙烯路369號
2.3 交貨期: 預計供貨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2.4 招標范圍:本 辛店發電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液氨采購項目,招標人為 辛店發電有限公司 ,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設備材料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數量600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簽訂日期為準)不少于3項火電廠的液氨供貨業績(須提供合同復印件等業績證明資料,合同業績應包括首頁、合同范圍、簽字頁等關鍵內容)。
3.2.2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若為生產商,須提供《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如投標人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須委托具有危化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并提供有效期內的相關委托合同或證明材料;投標人若為經銷商(代理商),須提供《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還應提供液氨產品制造商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授權書,如投標人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須委托具有危化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并提供有效期內的相關委托合同或證明材料。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廠商(進口材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如生產制造商和其授權的代理商(經銷商)一同參加投標,只接受生產制造商投標。
獲取時間:從2021年4月30日9時00分起至2021年5月14日17時00分止。
2021年三季度液氨采購項目,標書金額: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