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能源李家壕煤礦防爆車輛維修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能源李家壕煤礦防爆車輛維修公開招標,招標人為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李家壕煤礦,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本維修項目是包頭能源公司李家壕煤礦防爆車輛維修服務,包括防爆車輛維修、維護保養、日常故障處理等,其他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項目服務期:兩年,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算起。
控制價:1600萬元;
服務地點: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李家壕煤礦。服務場地由招標單位提供,要求中標單位在現場維修。包括維修車間2間(內有一處地溝)、配件庫房、辦公室、宿舍1間。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防爆車輛的維修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服務范圍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并且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增值稅發票(每份合同提供1張發票,)掃描件(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稅發票與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驗結果不符,該業績不予認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4-0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4-12 16:30:00。
4.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