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改項目-2021年生產物資類班車第4批-4×300MW機組煙氣脫硝BOT工程液氨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青島發電有限公司技改項目2021年生產物資類班車第4批-4×300MW機組煙氣脫硝BOT工程液氨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招標人為青島華拓科技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4×300MW等級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若為生產商,必須應具有液氨的《全國工業品生產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必須包括液氨或氨;投標人若為經銷商,必須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必須包括液氨或氨,與液氨生產商簽訂的液氨銷售代理\委托\供貨協議。 6.投標人必須提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危險貨物運輸2類)或與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危險貨物運輸2類)的運輸公司簽訂的委托協議。 7.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 2018年1月1日至今)應具有 2 項國內 300MW 及以上火電機組的液氨供貨業績,并且每項合同金額不低于人民幣30萬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供貨材料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時間以簽約時間為準)。 8.財務要求: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及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投標方必須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2018年1月1日至今)。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上述提及的各種證照和資質業績證明材料(清晰的復印件、掃描件)須作為投標文件的內容在開標時遞交,若遞交的材料不滿足上述要求將視為存在重大偏差。關于是否存在消極事由的證明,優先提供行政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無此證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關承諾自證聲明,對此未提供任何證明材料的,如經評標發現存在相關消極事由,將視為不滿足招標資格條件要求和弄虛作假而被否決投標 。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4-04 17:00到2021-04-14 12: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4-04 17:00到2021-04-14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