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廠污泥處置服務公開招標項目(第2次)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東北公司環保集團北部污水廠污泥處置服務公開招標,招標人為東北環保產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東北環保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北部污水處理廠,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東北環保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北部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服務項目,預計在2021年-2022年80%左右含水率污泥量將到達330噸/日(污泥產生量隨季節變化有50%波動),為促進污水處理廠脫水污泥無害化和穩定化處置,保證污水廠安全穩定達標運行,開展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服務招標。投標人負責對招標人北部污水處理廠產生污泥的收集并運輸到污泥處置地點,對污泥進行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穩定化處置與利用,投標人負責投資污泥處置設施,負責污泥處置項目的日常運行和維護工作,同時持續確保整個合作期內安全處置雙方約定的污泥處置量,污泥處置與利用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招標人不承擔污泥運輸、處置過程中技術、安全等責任,也不承擔因此引起的相關費用。投標人負責對招標人北部污水處理廠產生污泥的收集并運輸到污泥處置地點,對污泥進行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穩定化處置與利用,投標人負責投資污泥處置設施,負責污泥處置項目的日常運行和維護工作,同時持續確保整個合作期內安全處置雙方約定的污泥處置量,污泥處置與利用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招標人不承擔污泥運輸、處置過程中技術、安全等責任,也不承擔因此引起的相關費用。服務期:2021年7月2日至2022年6月30日。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縣區級及以上環保主管部門出具的可進行污泥處置的批復文件。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環評文件和環保驗收手續。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300噸/日及以上污泥處置(摻燒或生物法)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工程范圍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3-3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4-07 16:00:00。
4.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