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1、#2機組維護項目招標公告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2*330MW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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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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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蘇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1、#2機組維護項目 |
#1、#2機組維護項目 |
10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烏蘇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1、#2機組維護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必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電力設施承修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7.投標人須提供近5年(2015年至投標截止日前)1項及以上100MW及以上火電機組基建或檢修或維護服務的經驗和業績。(需提供與項目業主單位簽訂合同等證明文件,合同證明文件須注明封面、承包范圍、參數、簽字頁等和項目業主單位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投標文件中應提供相關的業績,投標人業績必須真實,業績證明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標范圍、合同簽字蓋章頁、技術協議主要招標內容頁等)及由業主簽章的標段驗收證明文件、業主聯系方式,必要時須提供原件;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如發現虛假業績,將取消其應答資格。
8.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3-29 16:21到2021-04-05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3-29 16:21到2021-04-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