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項目灌云海上風電項目配置一次調頻功能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灌云海上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灌云海上風電場位于江蘇省連云港市,核準容量300MW,裝機48臺,其中金風GW171-6.45MW風機46臺,金風GW140-3.3MW風機2臺,灌云海上風電場配置海上升壓站1座,離岸距離12km,設置陸上開關站1座。首批并網機組AGC功能已通過測試,PMU、RTU、SCADA、AGC等系統通訊正常。
由于江蘇省新能源裝機規模不斷擴大,電力系統面臨轉動慣量下降、頻率控制困難等結構性困境。為防止江蘇電網發生突發大功率缺額導致低頻減載動作,引發大面積停電事件,江蘇電網下發了《江蘇電力調度控制中心關于推進江蘇電網新能源場站一次調頻功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家電網電調〔2020〕26號)。為積極響應江蘇電網號召,進一步完善場站自動化系統建設,灌云風電場須增設一次調頻功能。
規模:300MW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灌云海上風電項目配置一次調頻功能。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所投產品須通過江蘇省電科院的新能源場站一次調頻功能測試,并提供證明材料。
3.2.2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以來至少提供2項一次調頻合同業績(合同內容需包含設備供貨及調試服務,簽字蓋章頁等,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合同以簽訂時間為準)。
3.2.3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3月10日9:00起至2021年03月16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