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2021年度脫硫石膏銷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招標人為 淮陰第二發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21年度脫硫石膏銷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江蘇省淮安市淮海西路291號
2.2 規模: 淮陰電廠現運行裝機容量4×330MW,始建于1991年,廠址位于江蘇省淮安市西約5km的越河村。預計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脫硫石膏總量為40000噸。
2.3 服務期: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履行合同期間價格不作調整。
2.4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中標人將電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脫硫石膏對外銷售,并對裝車、運輸等過程中的安全、環保、文明衛生負責。未明確招標人負責的事宜,費用由中標單位負責。
預計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脫硫石膏總量為40000噸。本項目分1個標段。
脫硫石膏銷售不設最低限價。中標人履約期間內,必須無條件按照中標價格完成招標人的銷售計劃。
運輸、計量方式:運輸方式為車運,計量方式為電子汽車衡過磅秤重計量。
中標方需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20萬元和按照預估量和中標單價計算預付月度預付款,預付款一般于月底前一日繳納,延遲繳納按照每日1000元予以處罰。
2.5 本次招標銷售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脫硫石膏。由于脫硫石膏是招標人發電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附屬產品,所以其產量、質量根據不同煤種或設備運行情況會有區別,招標人對脫硫石膏的產量和質量不做任何承諾,投標人無條件接受招標人產品產量及質量的波動并負責運輸、銷售。
2.6 交貨地點: 淮陰電廠脫硫石膏庫區域。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電廠副產品銷售的業績至少1項(合同掃描件至少須提供合同簽字蓋章頁及能夠反映合同范圍的頁面)。
3.2.2本項目不接受代理投標。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3月02日9:00起至2021年03月07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