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4#地塊、2020-15#地塊、2020-16#地塊項目交流儲能系統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1.1工程概況
14#地塊、15#地塊、16#地塊址區地處青海省東部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場址區位于共和縣恰卜恰鎮以南約30km處的塔拉灘內,地面海拔3000m左右,總體地勢西高東低,坡度不大。場址區現為草場,局部發育小型風成沙坑,場址及周邊局部分布流動沙丘。
每個地塊土地面積約為1.70km2,陣列區由32個子方陣組成,為充分利用場區土地資源,降低子陣區風速,在場址區外圍布置固定式支架子方陣,在場址區內部布置平單軸跟蹤支架子方陣,其中3.15MW固定式支架子方陣24個,3.15MW平單軸跟蹤支架子方陣8個。
14#地塊交流側容量 100.8MWp,直流側容量 128.70228MWp;15#地塊交流側容量 100.8MWp,直流側容量 130.48704MWp;16#地塊交流側容量 100.8MWp,直流側容量 130.30848MWp。
采用400Wp、445 Wp、450 Wp、480Wp、465Wp單晶雙面組件;逆變器采用175kW、225kW組串式逆變器;組件、逆變器為1500V系統;35kV箱式升壓變電站采用3150kVA全密封三相雙繞組無勵磁調壓油浸式變壓器。
1.2招標范圍及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14#地塊:采購6套6MW/10.08MWh儲能系統。
15#地塊:采購6套6MW/10.08MWh儲能系統。
16#地塊:采購6套6MW/10.08MWh儲能系統。
每套儲能系統包含2臺500kW儲能變流器(PCS),0.5C/0.5C 1680kWh電池,1臺隔離變壓器,將儲能變流器和蓄電池等完整的一套儲能單元集中布置在一個集裝箱內,采用戶外集裝箱安裝方式。在儲能集裝箱內配置完善的就地監控和通信、配電、自用電計量、溫控、自動消防系統。
1.2.2工作內容
投標人的工作內容包括:變流器(PCS)、干式隔離變壓器、能量管理系統就地監控設備(EMU)、電池、電池管理系統(BMS)、儲能進線計量、附屬設備(包括集裝箱及內部的配電、環控、消防、自用電計量、照明等,及其箱體內所有電氣元件、電纜和通信線纜)的設計,以及在供貨范圍內所有設備主要元器件的選型、制造、軟件設計開發、提供相關圖紙資料、試驗(包括工廠試驗、出廠試驗)、包裝、設備運輸、現場開箱檢查,指導現場安裝、調試和試驗,參加聯調試運行、系統驗收以及對運行操作和維護人員的培訓、參加招標人組織的其它設備的設計聯絡會及設計協調會,投標人應保證設備、文件和技術服務按合同要求的時間及內容進行。
投標人須分別提供與投標儲能系統(變流器、0.5C/0.5C電池系統)型號一致的第三方認證報告和試驗測試報告。
第一批:
1) 供貨范圍:
14#地塊:1套1MW/ 1.680 MWh 儲能系統。
15#地塊:1套1MW/ 1.680 MWh 儲能系統。
16#地塊:1套1MW/ 1.680 MWh 儲能系統。
2) 供貨時間:2021年4月30日
第二批:
1) 供貨范圍:
14#地塊:5套5MW/ 8.4MWh 儲能系統。
15#地塊:5套5MW/ 8.4MWh 儲能系統。
16#地塊:5套5MW/ 8.4MWh 儲能系統。
2) 供貨時間:2021年5月30日。
交貨時間說明:具體以招標人的發貨通知為準。招標人可根據實際推遲交貨時間(不晚于2021年6月30日),投標人應無條件接受。
1.2.3.2交貨地點及交貨方式:青海省2020年補貼競價光伏項目海南州14#、15#、16#地塊項目所在地,車上交貨。
1.3資金來源
工程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督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及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儲能電池系統生產制造企業。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開發、設計、制造類似電力系統儲能設備及儲能系統集成的能力和成功經驗,除具備儲能系統集成的能力以外,還必須具備電池單體/電池模組或 PCS 制造能力。
1.5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6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3年內,具有累計100MWh及以上且單個合同供貨容量不小于15MWh的電池儲能項目成功運行的業績(附合同及投產運行證明復印件,并提供買方聯系方式)。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8招標文件的獲取
發售時間: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1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