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為了保障樞紐庫管躉船及碼頭設施的安全管理、運行,確保警戒守備任務的有序開展,有必要實施碼頭及躉船相關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
項目主要內容為:150碼頭、伍相廟碼頭、楊家灣碼頭、壩下游消防碼頭、木魚島基地等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運行,以及WJ零號躉、WJ1號躉、WJ2號躉、WJ3號躉、消防1號囤、45-1囤、65-1囤等7艘躉船相關設備設施的維護;清漂1號躉、WJ0號躉、WJ1號躉、WJ2號躉、WJ3號躉、消防1號囤、1號囤、45-1躉、65-1躉等9艘躉船和清漂1-3號船、消防1-4號艇、WJ1715、WJ1716等9艘自航船舶污水接收并進行環保處理,及上述18艘船舶污水收集儲存設備的運行維護。
2.2招標范圍
本項目共1個標段,擬選擇專業化船舶碼頭維護單位2021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開展如下工作。
2.2.1維護范圍
(1)庫管碼頭:150碼頭、伍相廟碼頭、楊家灣碼頭、壩下消防碼頭、木魚島基地。
(2)庫管躉船:WJ零號躉、WJ1號躉、WJ2號躉、WJ3號躉、消防1號囤等5艘WJ躉船及45-1囤、65-1囤等2艘消防躉船。
2.2.2維護內容
(1)碼頭水、電維護及土建設施維護;
(2)躉船泊位的維護(WJ零號躉、WJ1號躉、WJ2號躉、WJ3號躉、消防1號囤、45-1囤、65-1囤等7艘船);
(3)躉船主甲板上建筑物維護及生活設施配置維護;
(4)躉船甲板機械維護;
(5)壩上壩下軍事警戒區警示牌維護;
(6)船舶檢驗相關工作;
(7)壩區船舶污水收集及污水收集儲存設備的運行維護管理;
(8)伍相廟碼頭封閉區域的安全保衛、管理用房的使用與管理維護以及草坪日常維護等。
(9)及時完成甲方交辦的各項任務。
2.3 服務期
計劃服務期2021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要求:
(1)資質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業績要求:2015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船舶維修保養或碼頭運行維護等類似項目業績。
(3)人員要求:/。
(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財務要求:2018年、2019年度財務無連續虧損。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1年 2月3 日9時整至2021年 2月 9日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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