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江蘇潮間帶灘涂是世界東亞-澳大利西亞候鳥遷徙路線的中心節點,但受外來入侵植物互花米草快速擴張的影響,濕地水鳥所能利用的光灘被大量侵占。互花米草的入侵不僅改變了潮間帶沉積物的理化性質,同時不斷擠兌濱海原生植被和潮間帶生物的生存空間,直接改變底棲動物棲息地性狀,導致鳥類棲息地喪失,生物多樣性明顯降低,嚴重威脅我國濱海濕地的生態安全。2022年12月,多部委聯合印發了《互花米草防治專項行動計劃(2022-2025年)》,要求構建社會參與機制,激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互花米草防治。
在此背景下,“光伏+治草”應運而生。考慮在濕地水鳥基本無法利用的互花米草灘開展光伏場區建設,同步進行互花米草治理,既能減輕光伏電場占用潮間帶灘涂所造成的生態影響,維護濱海濕地生物多樣性,又能起到促進能源結構調整轉型的作用,同時光伏企業在光伏電場運營期(20年)內有足夠的財力、人力和物力確保光伏場區互花米草的除治效果,能夠將光伏電場這樣一個“碳匯高地”打造成藍綠交輝的“生態高地”。潮間帶集中式光伏電場建設與互花米草灘生態修復協同增效研究項目將以國華如東光氫儲一體化項目為示范項目,探索潮間帶光伏建設與互花米草灘生態修復協同增效模式,通過示范項目形成“光伏治草”技術和長效管理規范。
2.1.2招標范圍:本項以國華如東光氫儲一體化項目“濱海光伏治草”綠色生態工程為示范項目,通過在濕地水鳥基本無法利用的互花米草灘建設光伏場區,同步進行互花米草治理,開展潮間帶集中式光伏電場建設與互花米草灘生態修復協同增效的研究與實踐。
2.1.3計劃服務期限:本項目工期開始,課題結題時間為2026年12月。
計劃服務期:
序號 |
主要研究內容 |
時間段 |
成果 |
1. |
組織支撐合作單位,制定課題研究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研究內容,開展現場調研工作。 |
合同簽訂后-2025年2月 |
課題研究方案1份 |
2. |
針對互花米草灘生態修復與潮間帶集中式光伏電場建設的具體操作,制定濱海地區潮間帶光伏電場建設與互花米草灘生態修復協同實施的技術規范,并圍繞光伏電場運營期的長期維護,建立“濱海光伏治草”長效管理機制。 |
2025年2-6月 |
《潮間帶集中式光伏電場建設與互花米草灘生態修復協同實施技術規范》初稿 |
3. |
完成《潮間帶集中式光伏電場建設與互花米草灘生態修復協同增效研究報告》,系統總結課題研究的理論基礎、實踐方法和技術創新,開始團體標準申請工作。 |
2025年6-7月 |
《潮間帶集中式光伏電場建設與互花米草灘生態修復協同增效研究報告》終稿。 |
4. |
持續推動團體標準申請,同時結合研究成果撰寫和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并申請相關技術專利。 |
2025年8-12月 |
能源或生態環境領域國內統一刊號(CN)或國際統一刊號(ISSN)的專業期刊論文編制與接收或發表(2篇) 實用新型專利編制與申請(2項) 通過團體標準申請(1項)
|
5 |
持續推動技術專利修改,推動通過團體標準審查并最終發布。 |
2026年1月-12月 |
取得專利成果證書(2項) 通過團體標準審查并發布 |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
2.4 項目總工期:/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互花米草治理服務或生態修復服務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至少具有1個互花米草治理服務或生態修復服務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文件(后補無效)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投標單位6個月社保證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1-0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1-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