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1 項目概況:
陜西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位于陜西省榆林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榆馬大道北B1路東,一期裝置規模為年產205萬噸甲醇、60萬噸聚烯烴裝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產。二期規劃建設年產220萬噸甲醇、90萬噸烯烴裝置及相關配套設施,并新增25萬噸/年的EVA項目及相關配套設施。
2.1.2 工程規模
本項目烯烴分離裝置采用 CBI-Lummus 前脫丙烷后加氫、丙烷洗工藝技術。裝置年運行按 8000 小時計算,每年生產 90萬噸雙烯,設計操作彈性為 70%~120%(以每小時生產的產品計算),設計加工處理來自 MTO 裝置的產品氣進料中的乙烯/丙烯(E/P 比)的范圍是 0.8~1.2。
產品規模:45萬噸乙烯/年和45萬噸丙烯/年
年操作時間:8000小時。
操作彈性:70%~120%
專利技術來源:魯姆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煤化工二期新增的罐區、裝卸棧臺以及一期罐區需改造的內容和液體儲運工程配套的輔助設施等,二期烯烴罐區儲存和輸送的物料包括:聚合級丙烯、混合C4/抽余C4、C5、燃料C4和C6 等。儲罐為球罐。二期工程涉及的乙烯物料儲存依托一期原有儲罐。 醋酸乙烯罐組儲存和輸送醋酸乙烯,儲罐為內浮頂罐。常壓罐區儲存和輸送的物料有甲醇廢水、己烷和1-己烯,常壓罐區的儲罐設計為內浮頂罐。二期汽車裝卸設施共設3個裝車鶴位:1個裝車能力30m3/hC6 汽車底裝鶴位,1個裝車能力30m3/h丙烷汽車底裝鶴位,1個裝車能力60m3/h煤基戊烯汽車底裝鶴位;3個卸車鶴位:2個卸車能力60m3/h醋酸乙烯汽車底卸鶴位,1個卸車能力30m3/h己烷汽車底卸鶴位。設計范圍見下表。
編號 |
主項名稱 |
主項號 |
備 注 |
1 |
二期罐區 |
2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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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常壓罐區 |
2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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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廢水罐組 |
2461A |
2臺3000m3甲醇廢水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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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烷己烯罐組 |
2461B |
一臺1000m3己烯-1罐,一臺1000m3己烷罐 |
1.2 |
常壓罐區內管廊 |
2462 |
改造 |
1.3 |
烯烴罐區 |
2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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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罐組 |
2467B |
2臺3000m3丙烯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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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溫球罐區 |
2467C |
一臺3000m3混合碳四罐,一臺1500m3燃料碳四罐,1臺1500m3碳五罐,1臺1000m3碳六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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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乙烯罐區 |
2467D |
2臺3000m3醋酸乙烯罐 |
1.4 |
罐區變電所 |
2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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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罐區初期雨水池 |
2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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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一二期液體儲運管廊 |
2466 |
新建及一二期連通設計 |
1.7 |
罐區機柜間 |
2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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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罐區雨淋閥室 |
2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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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裝卸棧臺 |
2450 |
2個60m3/h醋酸乙烯卸車鶴管,1個30m3/hC6 裝車鶴管,1個30m3/h己烷卸車鶴管,1個60m3/h煤基戊烯裝車鶴管,1個30m3/h丙烷裝車鶴管 |
3 |
棧臺初期雨水池 |
2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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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期罐區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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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烯烴罐區 |
1467 |
(1)增加 1 臺 14.5m3/h丁烯-1泵供料給二期 PP-I 使用 (2)增加 1 臺丙烷裝車泵 |
4.2 |
甲醇罐區 |
1461 |
新增 2臺170m3/h 甲醇輸送泵供給二期 MTO 裝置 |
2.1.3 招標范圍
投標人應保證在遵守中國政府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以及招標人的各項要求的前提下,安全、有效地完成整個合同裝置的建設,招標人目前已完成總體設計、基礎設計和樁基施工圖工作。
本項目包括烯烴分離裝置(含DMTO和烯烴分離共用機柜間、變電所)和液體儲運工程(含裝卸棧臺)及配套的輔助設施。招標范圍為本項目范圍內的詳細工程設計(含專篇設計內容編制)、按照招標人要求開展數字化設計。服務期內配合發包人完成 EPC 招標、詳細設計等工作。投標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為成功建設此合同裝置所需的項目詳細設計中全部工程的項目管理、工程設計、設備材料采購(不含招標人采購物資/甲供設備材料)、施工、單機試車直至工程中間交接,配合、協助招標人完成聯動試車、交工驗收、投料試車和性能考核、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并提供指導與支持服務,負責處理試車中暴露的設計問題與工程質量問題,完成竣工資料的編制和歸檔,按照合同及技術附件【數字化交付統一規定】要求完成數字化交付和施工階段的數據錄入,配合智能化工廠建設,承擔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
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項目烯烴分離裝置和液體儲運工程EPC工程總承包的工程范圍從DMTO裝置水洗塔頂反應氣進烯烴分離裝置界區開始,到烯烴產品送出界區(包括反應氣壓縮、分餾、丙烯制冷、C4分離四個工段)及DMTO和烯烴分離共用機柜間、變電所、烯烴分離裝置配套的輔助設施和煤化工二期新增的罐區、裝卸棧臺以及一期罐區需改造的內容和液體儲運工程配套的輔助設施等。本次招標范圍內的設計主項詳見招標文件附帶的EPC合同技術附件12“烯烴分離裝置和液體儲運工程基礎設計文件”和技術附件1-“工作范圍”。
2.1.4不在本次EPC招標范圍內的專業工程范圍和工作服務內容如下:
(1)合同裝置區綠化的采購和施工由招標人另行委托承包商完成;
(2)大型/大件設備的吊裝由招標人另行委托;
(3)業主大件廠房內制造的超限設備運輸至現場由招標人另行委托;
(4)招標人采購物資;
(5)其他:招標文件中明確約定不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的其他專業工程或工作、服務內容。
EPC總承包的具體工程范圍、工作內容、服務范圍和界面詳見招標文件及其附帶的EPC合同技術附件。
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計劃工期:烯烴分離裝置工期要求為合同簽訂之日起,到裝置中交時間總工期為22個月;液體儲運工程工期要求為合同簽訂之日起,到裝置中交時間總工期為18個月。
2.4建設地點:陜西省榆林市榆林煤炭深加工項目現場。
2.5 報價形式:固定總價(含稅), 具體商務報價要求及報價形式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 “二、分項報價”。
2.6發票要求:工程費開具9%增值稅專用發票,設計費、項目管理費開具6%增值稅專用發票,設備、材料采購費開具13%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他稅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四章EPC合同及商務附件2支付條件。
2.7: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125153萬元(含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企業(提供營業執照);
3.2投標人須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提供尚在有效期內的證書);
3.3投標人業績須至少滿足以下一項要求:
(1)至少具有2個60萬噸/年及以上規模煤化工烯烴分離項目的詳細設計或EPC工程總承包的業績;或
(2)至少具有2個50萬噸/年或以上規模乙烯項目的詳細設計或EPC工程總承包的業績;或
(3)至少具有1個60萬噸/年及以上規模煤化工烯烴分離項目的詳細設計或EPC工程總承包的業績,和1個50萬噸/年以上規模乙烯項目的詳細設計或EPC工程總承包的業績。
以上業績要求裝置穩定運行一年以上;須提供業績證明材料,包括:業績合同關鍵頁掃描件(掃描件中必須包含合同封面、簽字蓋章頁、體現項目規模范圍頁、簽訂時間等),如合同無法體現以上內容,提供用戶單位蓋章的有效證明或其他可證明的材料。;
3.4本項目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一級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有效期須覆蓋開標日期,且證書上有證書本人簽字)或高級職稱證書(工程類),并至少具有1項60萬噸/年及以上規模煤化工烯烴分離項目的EPC工程總承包/PC總承包/施工管理(設計/施工/項目管理類經理)的業績,或1項70萬噸/年及以上規模乙烯項目的EPC工程總承包/PC總承包/施工管理(設計/施工/項目管理類經理)的業績。(提供業績合同關鍵頁掃描件(掃描件中必須包含合同封面、簽字蓋章頁、體現項目規模范圍頁、簽訂時間、項目經理姓名等),如合同無法體現以上內容,提供用戶單位蓋章的有效證明或其他可證明的材料)。
3.5凡在送達投標文件時未簽訂《供應商廉潔承諾書》的均被否決投標。
3.6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否 。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應按投標人資格要求所述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和“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若投標人未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或有瑕疵的,以評標委員會在相關官網或者權威網站查詢為準,相應證書實際存在并有效的,則不否決投標;若經專家組查詢復核,相應證書不存在或無效的,則否決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 200 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4年04月30日9:00:00至2024年05月10日16:00:00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04月30日9:00:00至2024年05月11日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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