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翼公司(北京航食)中翼公司航空產品責任險超賠保險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中翼公司航空產品責任險超賠保險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CAIC-E-202405275 | |
(三)資金來源: | |
(四)項目
2.服務范圍 2.1投保 |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中翼公司航空產品責任險超賠保險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中翼公司航空產品責任險超賠保險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CAIC-E-202405275 | |
(三)資金來源: | |
(四)項目
2.服務范圍 2.1投保 |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列明的共同被保險人。保單中共同被保險人名錄及分享限額,后續視客戶需求,以批單形式進行批改。
保單措辭以中文版為準。
11. 適用于投保險種的特別約定
1)本保單特別約定與特別條款或主條款出現矛盾或沖突的,以特別約定為準;特別條款與主條款出現矛盾或沖突的,以特別條款為準;特別約定之間、特別條款之間或主條款之間出現矛盾或沖突的,以對被保險人有利的解釋為準。
2)本保險將適用于保單中所列明的每一個被保險人,如同保險人對每一個被保險人簽發獨立的保險單,但保險人對每次事故及累計賠償責任不得超過保單中列明的賠償限額。
3)因本保單的解釋或執行等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協議各方都具有約束力。
12.保單制作
保單需要中英文單獨保單,7正2副。
13.保險產品條款詳見附件。
以上內容如有變更以采購文件為準。
我司保險經紀人為:航聯保險經紀 。有關保險需求專業技術問題,也可同時向我司保險經紀人進行咨詢。
(一)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的正式保險機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能向被保險人提供本項目所需服務。(外資保險公司要求: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的外資獨資/外資控股保險公司,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能獨立向被保險人提供本項目所需服務。) | |
(二)具備雄厚的資金實力,供應商總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外資保險公司要求:供應商母公司或總公司上年度年末總資產不少于50億美元)。 | |
(三)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
(四)具備國內民航領域專業承保能力,且具有民航領域內其他單位本項目或類似項目承保或理賠經驗(外資保險公司要求:具備本保險項目相關承保及理賠經驗) | |
(五)近三年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信用信息報告中未被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中國 http:// /search/cr/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 |
(六)未被中航集團、中翼公司列為黑名單供應商,禁止交易企業名單;不在不良行為供應商處罰期和處罰范圍;不在淘汰供應商禁用期。 | |
(七)供應商具備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等其它與本項目相關的行業資質證明、認證證書。 | |
(八)具備足夠的理賠償付服務能力,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外資保險公司要求: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200%)。 | |
(九)未通過準入的供應商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十)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報名,聯合體要求:1.中資保險公司:本項目在符合行業監管情況下,不限于供應商獨家承保或聯合承保的形式進行共保。如聯合承保方式,需供應商明確首席承保人及其他共保人共保份額,首席承保人及共保人分別對承接的份額加蓋公章,保險出單和理賠服務有首席承保人統一負責對接。聯合承保方式需要完整的共保體共同投保,由首席承保人統一報價并確認保險方案。2.外資保險公司:不允許聯合體。 | |
(十一)本項目擇優選擇供應商,擇優標準:若本項目報名的供應商數量較多,我公司可根據以下擇優維度,選擇不少于3家供應商作為備選供應商。具體擇優維度可包括但不限于:品牌的知名度美譽度、業績及資質、行政處罰、財務狀況(實收資本、資產負債率、營業收入、營業現金比率)等; 歷史合作情況,包括供應商評價等級等; 對采購公告要求提交的有關材料響應的完整性。 |
1.填寫并蓋章的《供應商信息登記表》 | |
2.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文件 | |
3.專業技術及行業資質證明材料,國家法定機構頒發的相關行業從業資格許可證 | |
4.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證明蓋章(格式可自擬) | |
5.供應商反商業賄賂承諾書 | |
6.供應商社會準則符合性自審問卷 | |
7.如若由 報名參與此項目,請額外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 |
8.財務狀況審查,原則上需提交近一年(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如2023年度未完成審計,請提供2022度),提供的審計報告需具備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可查驗的審計報告編碼或可掃描識別的二維碼。如無法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原則上需提交近三年(2021-2023年)的財務報表。如存在虧損,請出具虧損說明。(外資保險公司:提供母公司或總公司上年度年末總資產不少于50億美元的相關證明。) | |
9.如 報名需提供供應商總公司出具的法人授權說明或許可,獲得總公司唯一授權參與本項目競爭 | |
10.保險許可證(如若 報名需額外提供總公司保險公司法人許可證或總公司保險許可證) | |
11.由第三方公司出具的供應商償付能力充足率證明,或有供應商總公司蓋章的償付能力說明。中資保險公司:2023年度(如年度未更新完成則提供2023年第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 外資保險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 | |
12.以上報名材料需每頁加蓋公章,供應商信息登記表不得有空,如不涉及請填寫“無”。如有資格文件無法提供請提供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