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況
1.1.1工程概況
項目位于青海省循化縣境內黃河干流,為黃河干流龍(羊峽)—青銅峽河段第十座水電站,增殖站選址在循化縣阿河灘村附近,東西長約612m,南北寬442m,占地面積約224.5畝。擬建場地為整平后場地,場內有簡易道路、電力設施及施工機械堆放。擬建場地距下游循化縣城約8km。
魚類增殖站主入口設置在場地的南側,東側為生活生產區、西側為管理景觀區。增殖站西側由南向北分別為:1層綜合樓1棟、親魚培育兼越冬車間、催產孵化車間、室外育種培育系統、西區設備用房、春夏秋季用蓄水池(1500方、500方)、野生親魚防疫隔離池(6個)。增殖站東側由南向北分別為:東區設備用房、生態魚池(6個)、室外跑道系統(4個)、污水處理站(地上)、2000方養殖尾水沉淀凈化池(2個2000方)。采用循環水養殖與靜水池塘養殖結合的方式開展生產。放流對象為花斑裸鯉、厚唇裸重唇魚、似鲇高原鰍、刺鮈、黃河裸裂尻魚、黃河雅羅魚、蘭州鲇和黃河鮈,總增殖放流規模為160萬尾/年。
廠區中間設置7m寬的主車道,道路轉彎半徑均為12m,各建(構)筑物之間通行布置道路。滿足消防撲救要求。各建(構)筑物周圍及道路兩側輔以綠化。廠房屋面布置光伏板,另外在辦公樓周圍布置綠地景觀及生態停車位。
1.1.2土建工程和設備采購、安裝工程界面
黃河黃豐水電站魚類增殖放流站土建工程按照建設及安裝內容劃分為土建工程和設備采購、安裝,本標段為土建工程。
(1)設備采購、安裝標段界面
負責親魚培育車間的所有養殖設備、室外養殖設備及其循環水系統、增殖站智能管控系統、科研設施設備等,包含車間內成品養殖池槽、循環水處理系統(水處理設備、進水管道、排水管道、排污管道、水溫控制系統)、增氧加壓系統、車間內和室外增殖站水質監控系統、設備采購以及安裝調試,室外魚池及其循環水系統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試運行工作。
提供基礎圖:應標明設備作用于基礎上的靜負荷及操作時的動負荷、基礎及預埋件的位置和尺寸等。
(2)土建界面
土建界面包括整個增殖站范圍內的土建工程、屋頂光伏安裝、電氣試驗及驗收,主要為各類室外養殖池、生態凈化池的土建工程,室外養殖池遮陽設施,室外擋墻、護坡、排水設施以及室外變壓器、電氣設備及線路、柴油發電機、弱電線纜、照明、生活給排水、消防給水、養殖用水室外線路及相關設備、暖通工程等;親魚培育兼越冬車間、催產孵化車間、2個車間土建及建筑裝修工程以及車間內地面硬化、所有養殖池、下沉式養殖池、循環水微濾機預置池的土建工程;其他附屬建筑物(設備間)所有土建工程、增氧系統、水質監控系統等所需的管道溝、設備基座、主配電箱、預埋件等各類土建工程,及其與本工程管網連接工程。
土建標應及時完成土建工程、屋頂光伏安裝、電氣試驗及驗收,并應保證工作面干凈、整潔,為設備采購、安裝提供施工工作面,積極配合養殖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工程標施工。
(3)施工干擾及交叉內容
土建工程與設備采購、安裝標段存在施工干擾,本標段投標人考慮與設備采購、安裝標段溝通,承諾按設備安裝的技術要求,對相關的埋件安設、孔洞預留、基礎底座進行施工;按設備采購、安裝標給出的各養殖系統給排水管(溝)管徑接口要求及車間內預埋管路要求施工。工藝類設備采購、安裝由其他單位實施。
涉及設備安裝的土建時(包括所有車間內的養殖系統、室外跑道式循環水養殖系統、空氣壓縮站、原水處理區等部位的設備),投標人應安排現場人員,承諾根據設備情況,實現設備基礎、預埋件等土建與設備安裝配合密切的工作。
(4)其他
投標人應負責本合同與設備采購、安裝標投標人、運行維護標投標人等的配合、協調等服務;參加這些系統之間的調試配合工作;參加需協調配合的其他投標人召開的設計聯絡會。
本合同投標人與設備采購、安裝標投標人、運行維護標投標人的配電系統的接口界面均在對應標段系統設備柜(箱)的引接端子。
投標人需提供至其它生活用電(照明、供暖)及生產用電設備柜的連接光纜、電纜(線)及附件,并負責安裝調試,應確保各系統間的互連互通。
投標人應承擔與招標人、設備廠家的聯絡、協調及配合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檢查、維修設備、試驗設備和儀器儀表。
在本合同實施期間,投標人與其他投標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矛盾時,本合同投標人應請招標人和監理人協調解決。投標人應充分了解這種特定的施工條件,不能因此要求延誤工期和賠償損失。
1.2合同項目和工作范圍
1.2.1本項目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場地平整、回填、碾壓;
(2)場內圍墻、道路的路基及路面工程;
(3)場內所有新建建筑物、構筑物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基礎處理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鋼筋(含預埋件及鋼結構)采購、制作、安裝工程;
(4)場內綠化工程;
(5)預埋件及鋼結構采購、制作、安裝;
(6)室內外給排水管道采購、制作、安裝;
(7)電氣設備(工藝設備除外)采購及安裝工程;
(8)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建筑與裝修工程;
(9)與本工程相關的臨建和改建設施建設等。
1.2.2施工工期
2024年4月1日工程開工,2024年4月20日開始地基挖填、夯實,2024年6月30日親魚培育兼越冬車間續向設備安裝交面,2024年7月15日催產孵化車間陸續向設備安裝交面,2024年8月30日親魚培育兼越冬車間、催產孵化車間全部完成交面,2024年10月31日影響魚類增殖站土建工程正常投運。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許可的時間為準。
1.3資金來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本工程部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及分包。
1.4.2主要管理人員
項目經理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安全負責人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1.4.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5年內,在國內至少承擔過1個類似水電站魚類增殖站施工或者合同金額大于等于200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合同業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發售時間:2024年2月7日0:00時~2024年2月21日0:00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