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北京東路 22 號
建設規模:西藏自治區發改委大院建筑面積約 2.5 萬平方米,涵蓋東辦公樓和西辦 公樓總建筑面積約 15640.42 平方米,三棟周轉房總建筑面積約 10520 平方米,屋頂可利用面積 6000 平米,本項目利用發改委辦公樓及周轉房屋頂規劃建設熱電聯供項目,利用能源站建筑外墻規劃碲化鎘幕墻項目,能源站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砌體填充墻 結構,尺寸為 11.0m×19.5m。安裝光伏設備的建筑物已進行安全性鑒定和抗震鑒定,并提供有效的鑒定報告。
項目總規劃容量 522.37kWp,其中熱電聯供項目容量 507.52kWp,供熱方式采用以太陽能與太陽能熱水源熱泵機組的互補供暖系統形式為主,空氣源熱泵為輔助的多能互補供暖供熱系統,現場技術服務及調試 2 臺熱水源熱泵機組、5 臺空氣源熱泵。碲化鎘幕墻項目容量 14.85kWp。配置各型組串式光伏并網逆變器共計 13 臺。
本項目以“天樞一號”為依托,建立綜合智慧管控系統,通過數字化自動控制技術 實現能源自動協同控制和應用可視化,對光儲、太陽能集熱系統、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及其他關鍵用能設備進行實時監控。
項目整體進度: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完工日期暫定 2024 年 2 月 8 日。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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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要求 |
文件價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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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發改委綜合智慧零碳項目設備采購及現場技術服務 |
西藏自治區發改委綜合智慧零碳項 目設備采購及現場技術服務全部內 容。包含但不限于: 1.設備材料采購范圍:本項目的全部 設備材料采購、運輸、卸車及保管、 二次倒運、送檢等,包含但不限于組 件、支架、逆變器、線纜、光伏并網 配電箱、接入國家電投天樞一號等, 以及所有設備的監造及檢測等。(電 線、電纜等優先從國家電投集團集采 庫中采購) 2.現場技術服務范圍:本項目全部設 備的現場技術服務及相關措施(成套 設備建成),接入國家電投天樞一號, 最終滿足國家電投集團、拉薩生產運 營中心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 項目的設計、現場勞務、調試、試運 行、驗收、并網驗收及并網發電全部 手續、質監驗收的所有現場技術服務 人員費用,以及現場技術服務所使用 的輔助機械(含輔材)費用和各類風 險、稅費等所有為完成合同所可能發 生的全部費用。 |
滿足合同 竣工時間 |
1000 |
注:具體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序號 |
標段名稱 |
資格要求 |
1 |
西藏自治區發改委綜合 智慧零碳項目設備采購 及現場技術服務 |
(一)基本資格要求 1. 投標人應為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機構,具有 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2. 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國” 網站查詢為準,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 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 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 3. 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 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況。 4. 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 全管理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證證書。 5.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 參加同一標段投標。 6. 對于集團公司紀檢監察機構查辦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賄企業 以及行賄人實際控制的企業,納入涉案供應商“黑名單”管理的供 應商,實行一票否決制。 7. 投標人沒有處于公司相關文 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二)專項資格要求 1.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 投標人至少具備以下一個資質: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 及以上,或火力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或建設資質要求電力工程施 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3.鑒于本項目為高原地區工程項目,投標人至少具備 1 個近三年高 原地區工程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已完工程需 提供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復印件)。 4. 現場技術服務項目經理要求: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近一年 社保繳納證明),持有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一級)和有效 的安全員 B 證,同時具有 3 年以上項目管理經歷,并承擔過同類 項目的項目經理(或副經理)(必須提供業績相應合同及任職證明 等文件)。 5. 設計負責人:具有設計類資質執業資格。 6. 安全負責人:具有有效的安全類資格證書。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 16 時 00 分(北京時間)。
熱線服務: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節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