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縣大黎三期150MW風電項目風力發電機組設備采購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廣西公司 藤縣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國能藤縣大黎三期150MW風電項目風力發電機組設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藤縣大黎三期150MW風電場工程位于藤縣大黎鎮和東榮鎮的山脊上,場區位于大黎一期、二期風電場區東南側,場址中心位置坐標約為E110°35′24.34″,N23°50′39.82″,場區大部分山脊海拔高程在300~600m之間。場址中心距梧州市的直線距離約為79.3km,距藤縣約60km。
2.1.2招標范圍:采購單機容量5.0MW-6.0MW,葉輪直徑190m-205m,輪轂高度115m-140m,風機數量26臺(風機數量允許偏差不大于1臺),總容量為150MW(總容量允許偏差不大于2%)成套的風力發電機組及附屬設備,包括提供兩套單葉片吊裝吊具和一套堆場卸貨吊具,同時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調試、設計、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含設備運輸);風機機艙、葉片、輪轂等大件設備運輸至指定堆場交貨,電纜、螺栓等附件在風電場內指定地點交貨,風機設備工裝裝車、返廠運輸等,本項目不考慮箱變上置方案。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有關規定。
2.1.3交貨期:2024年1月10日前首臺風機交貨;2024年4月30日前累計交貨15臺風機;2024年6月30日前全部風機交貨,具體交貨期以合同簽訂為準。
2.1.4質量要求:風電機組部件的制造和整機的總裝應按照經權威機構頒布的國際通用標準和國內有關標準的最新版本(簡稱“相關標準”)進行設計、制造和測試驗收。如果投標人提供的設備或材料不符合相關標準,其建議標準和相關標準之間的所有詳細區別應予以說明,投標人應就可能影響設備設計或性能的標準用中文并以文本形式提供給招標人,供其批準。
2.1.5 投標人應保證關鍵部件設計、選材和工藝無缺陷或潛在性缺陷,在設計壽命期間不應因上述原因更換。更換上述主要部件后的任何偏差或改進必須說明,并附有原認證機構的證明文件。任何影響功率曲線、機組載荷的設計變化均應詳細說明,并附有原認證機構的證明。
2.1.6 投標人應提供投標機型在風電場實際空氣密度下的保證功率曲線和由國家主管部門認可資質的檢測機構按IEC 61400-12系列最新標準測試的功率曲線,并提供正式的功率曲線測試報告。如果投標時不能提供功率曲線測試報告,應在供貨前取得并提供;或者投標人可推薦具有國家主管部門認可資質的檢測機構供招標人選擇,由投標人承擔功率曲線測試的費用。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在國內須有單機3MW及以上容量機型的風力發電機組業績100臺,且均已成功通過240小時試運行。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為240小時試運行證書。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投標人所投機型(同容量、同葉輪直徑)已經取得權威機構出具的設計認證證書(含部件認證附錄)和型式認證證書(含部件認證附錄),如投標時未取得型式認證證書,須承諾在供貨前取得。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