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2023-2024年綠能電力日常法律顧問服務及新能源項目股權收購專項法律服務招標公告
ZJTY-2023-08-02-011
一.?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浙江新能2023-2024年綠能電力日常法律顧問服務及新能源項目股權收購專項法律服務,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浙江新能2023-2024年綠能電力日常法律顧問服務及新能源項目股權收購專項法律服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招標范圍:
為浙江浙能綠能電力發展 及其關聯公司提供日常法律顧問服務及新能源項目股權收購專項法律服務:
1.1 日常法律顧問服務
(1)就公司相關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協助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2)對公司擬簽訂的協議、合同、備忘錄等各類文件進行法律審核,一般應在收到送審稿后2個工作日內將審核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審核意見需最終簽字或蓋章確認;
(3)應邀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出具法律意見;
(4)應邀參加公司立項前重大項目合作、合同談判等重要經濟活動,擬定合作協議、談判紀要草擬相關文件,出具法律意見;
(5)應邀列席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三會,對三會材料進行審核并出具法律意見;
(6)協助公司編制、修訂規章制度,并對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
(7)協助提供與公司生產運營、項目開發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最新信息;
(8)其他公司認為必要的日常法律服務。
1.2 新能源項目股權收購專項法律服務
為公司內部已立項的新能源股權收購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1) 交易模式論證及意向協議談判階段:
a.根據盡調任務實際情況,提出可行交易模式,并起草初步交易方案,對交易涉及的各方面問題進行分析;
b.出席招標人內部討論會議,對交易模式的安排進行介紹,提供相關法律問題解答,協助招標人內部相關論證工作;
c.出席招標人與股權轉讓方初步談判會議,并起草股權收購意向協議。
(2)盡職調查階段
a.就標的公司開展盡職調查, 在工作啟動后15個工作日內出具調查報告初稿,對收購項目做出總體風險評析。
(3)交易磋商簽約階段
a.參加招標人與標的公司、股權轉讓方的談判,為并購談判全過程提供法律服務;
b.代為審查收購過程中各類文檔,就收購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c.參與招標人內部討論會議,為股權收購交易路徑設計、節稅方案設計提出可行建議;
d.代為草擬股權收購合同等一系列法律文書;
e.出席招標人或上級單位的決策會議,對評審專家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
(4)股權交割階段
a.協助辦理收購過程中股權交割、企業工商變更等事項;
b.協助召開股東會、董事會,草擬相關材料;
c.協助辦理股東名稱變更、目標公司章程修訂等手續;
d.草擬涉及重大事項變更的法律文書等;
e.投標人認為需提供的其他服務。
(5)交易后總結階段
a.對整個交易流程進行復盤,梳理交易模式實操要點,形成該交易模式的操作指引,作為招標人后續類似項目交易的參考;
b.匯總交易全過程中形成的相關交易文本,并在梳理后提供給招標人;
c.根據需要,在招標人內部對該交易模式進行宣貫培訓。
(6)其他
a.若涉及重大生產經營事項和涉及法律問題較多、容易引起法律糾紛的其他事項,應對流程、文件等相關事宜進行法律審查,并提交法律意見書。
b.其他公司認為需要必要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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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投標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團 及其下屬公司存在“不良行為”,被列入浙能集團供應商“黑名單”或作“暫停使用”處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不得參與本標段投標。
3.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以來至少為5家上市企業或國有企業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需提供業績證明材料,其中業績證明材料為合同復印件或業主證明文件,合同復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頁、簽字蓋章頁以及體現合同服務范圍內容和企業性質的頁面)。
4.擬派 5.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 否,? 四.?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