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清能院遠程集控中心硬件設備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2-1-149-01)
項目所在地區:福建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清能院遠程集控中心硬件設備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 其中,集中式風電項目1個,裝機容量43.6MW;集中式光伏項目4個,裝機容量310MW;分布式光伏項目34個,總裝機容量約470MW。另外,今年申報的集中式光伏項目已在省發改委審核中,預計明年可核準建設,建成后也接入本集控中心。
2.3建設工期:自合同簽訂起項目45天完工。
2.4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服務器與存儲設備、網絡通信設備等,詳細清單見詳見第二卷技術規范。
2.5交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業績要求:
投標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新能源集控類合同業績不少于1項;新能源信息化系統合同業績不少于2項。需提供上述業績的合同證明材料(合同首尾頁、服務內容頁、簽字頁及蓋章頁),制造商或代理商業績均可。
(2)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無。
(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設備制造廠商(進口設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