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信息技術 在京單位2023-2024年度機房基礎運維人員技術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2-2-138-01)
項目所在地區:北京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信息技術 在京單位2023-2024年度機房基礎運維人員技術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北京市。
2.2 規 模: 隨著信息化建設的發展,華能集團的IT基礎設施建設規模也逐步擴大,如何保證華能信息技術 在京客戶的IT信息化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IT基礎設施的運維工作是當前的工作重點之一。為保證華能IT基礎設施的平穩運行,組織本次基礎設施運維人員技術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主要包括信息機房服務器運維技術服務、機房網絡運維技術服務、數據庫運維技術服務、操作系統運維技術服務,在這些方面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相關工作,保證業務系統的穩定運行,并在工作過程中接受甲方的監督。
2.3 標段劃分: 華能信息技術 在京單位2023-2024年度機房基礎運維人員技術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
2.4 服務地點: 北京市及招標人指定地點。
2.5 服 務 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2.6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采購,框架協議有效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預估采購IT運維服務天數不超過5000人天,服務人員最多不超過20人,約定期限內的采購數量為預估量,而非承諾,單價為固定不變價格,以該期間實際訂單需求數量為準。有效期內當框架協議實際執行量達到預估采購數量后,采購人有權提前終止或繼續執行本協議。采購人不承諾實際采購數量達到預估數量,投標人須充分考慮風險,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投標人承諾了解實際采購數量可能存在此類變化并同意接受,且框架協議有效期內單價不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項IT基礎設施運維服務業績,并提供能體現相關業績的合同掃描件。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