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能源服務有限公司10億千瓦時代理電量委托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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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招標人: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項目單位:國電投山西能源服務有限公司
立項情況:已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企業自籌及銀行貸款,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地點:山西省內
服務期限:售電服務預計自【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
日,服務期限12個月。具體開工時間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安排。
2.1招標范圍
標段名稱 招標范圍 招標文件價格(元)
國電投山西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售電市場開發(年代理電量5-10億千瓦時)委托服務項目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售電市場開發委托服務包括輔助項目單位與用戶達成零售市場購售電關系確認、提供委托服務、開發用戶、政策培訓、合同談判及簽約等服務。委托服務年代理電量5-10億千瓦時。代理電量均只接受普通用戶電量。 1000注:以上為參考參數和數量,具體參數、數量及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標段名稱 資格要求
國電投山西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售電市場開發 (年代理電量5-10億千瓦時)委托服務項目 1.資質要求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2.財務要求
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投標資格未被暫停或取消。(投標人需提供或不存在任何訴訟情況的聲明函。)
3.業績要求
報價人應分別提供近3年內至少3個相似的服務項目業績,并提供業績證明文件。如投標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實、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招標人有權否決其投標,必要時核實原件。
4.安全要求:投標人近18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未被列入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
5.信譽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投標人不得在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內單位有不良行為記錄;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無不良信用行為(近三年無經營異常、嚴重違法、影響履約行為的行政處罰行為等信用記錄)。
6.主要人員要求:
對接的管理人員應為投標人正式員工(以社保證明為準);項目經理至少擔任與招標項目同類型項目經理1次,須提供證明;管理人員應在專業技術及資質、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資格和能力,投標人須提供人員經社保部門蓋章的社保證明,人員簡歷。
7.其他要求: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2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26日全天。
4.2招標文件價格
購買招標文件需支付招標文件工本費,招標文件價格詳見《招標范圍》。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請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聯系人: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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