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烏海能源井工煤礦及地面單位高風險作業規范編制服務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 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位于內蒙古烏海市,是一個集焦煤生產、洗選加工、瓦斯發電為一體的專業化煤炭生產企業,資源主要分布在內蒙古烏海、阿拉善、鄂爾多斯三個地區,主要礦區分布于黃河以西的賀蘭山煤田和黃河以東的桌子山煤田,煤炭總資源儲量16.04億噸,其中91%為煉焦用煤;可采儲量4.65億噸,以肥煤、焦煤、1/3焦煤為主,是內蒙古最大的焦煤生產基地。作為 煤炭板塊的重要生產單位,烏海能源公司立足“雙碳”背景,重塑發展目標、理順發展路徑、優化發展舉措,以智能煤礦、綠色礦山建設推動企業轉型升級,提出開創“安全保障水平更高、礦區生態環境更優、產業發展動能更強、企業經營效益更穩、員工生活品質更好”的新局面,統籌推進“安全、智慧、綠色、創新、和諧”“五項發展”,全力向國家能源集團第一方陣、世界一流能源企業邁進。高風險作業控制管理是現場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的管理重點。做好高風險作業管理工作既是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的需要,也是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需要。 為做好高風險作業控制管理,推進烏海能源煤炭生產現場高風險作業及管理規范化、標準化,開展井工煤礦及地面單位高風險作業系列規范研究與應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2.1.2招標范圍:通過系統梳理、分析,制定符合烏海能源公司實際的高風險作業管理系列規范,并得到應用,包括:
1.系統梳理烏海能源公司各煤礦、地面單位生產運營過程中存在的高風險作業任務,形成清單;
2.分析高風險作業重點環節,建議高風險作業技術改進措施;
3.收集法律法規、相關行業最佳實踐經驗,確定高風險作業管控標準;
4.按照作業申請、許可、實施、監護、關閉等流程,確定每一項任務的風險控制措施,形成烏海能源公司高風險作業管理系列規范,明確每一項高風險作業的:
(1)工作流程;
(2)管控職責,包括申請人、作業人、審批人、監護人等;
(3)明確每一項重點環節的管控要求和工作標準。
5. 開展《烏海能源公司高風險作業管控》貫標培訓;
6.分析《烏海能源公司高風險作業管控規范》運行效果,并提出改進建議。
2.1.3服務周期:合同簽定之日起13個月完成所有工作,具體開始日期以招標人通知時間為準。
2.1.4服務地點: 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或2)類型業績:1)至少承擔過1項標準體系建設研究或標準研究制定方面的研究、咨詢課題;2)至少承擔過1項與能源有關的行業標準以上(包括行業標準)標準編制項目。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或正式出版的標準文本,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服務內容等信息,正式出版的標準文本需要提供文號。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擬委派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并提供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工程系列高級職稱,須提供畢業證和職稱證書掃描件。
(2)擬委派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參與過1項煤炭企業標準體系建設研究合同或已發布的標準研究制定方面的研究、咨詢課題;須提供合同掃描件或課題研究資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姓名、服務內容)
(3)提供投標人為項目負責人繳納養老保險的證明(2022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之間至少連續繳納6個月,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證明或社保網站截圖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單位團隊須具有工程系列高級職稱人員不少于3人(包括項目負責人),提供職稱證明文件;且為本單位在職員工,提供繳納養老保險的證明(2022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之間至少連續繳納6個月,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證明或社保網站截圖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12-1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12-19 16:3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