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服務類線下第十五次招標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國網省電力公司2022年服務類線下第十五次招標采購項目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國網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省電力技術開發實業 生物園招標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提交密封的有競爭性的投標文件。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投標保證金
2.1招標分標與標段劃分
分標編號 |
分標名稱 |
分包數量 |
備注 |
001 |
可研設計一體化 |
2 |
2.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見附表1:“招標需求一覽表”
2.3投標保證金
僅需提交投標保證金承諾函(承諾金額:20萬元,承諾函格式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須具備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和信譽。
(2)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資質要求
3.2.1通用資質要求
3.2.1.1接受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除應具備承擔相應標段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要求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3.2.1.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發包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發包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勘察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3)投標人存在違法失信行為,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黑名單”或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的;
(14)如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招標人接到對中標候選人行賄犯罪的舉報,經查屬實的,將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并將其行為視為“在招標采購活動中提供虛假信息”,根據《國家電網 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規定納入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
(15)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3.2.2專用資質要求
見附表1招標需求一覽表
3.3財務要求
(1)開標日前三個會計年度,即2019年至2021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需提供本單位出具的年度財務報告),不得出現連續三年虧損。
(2)不能提供開標日前三個會計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條件的潛在投標人(新注冊公司):提供自成立以來報告。
3.4業績要求。
投標人需具有至少1個建設規模100MW及以上的新能源類可研或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業績以及330kV及以上變電站設計業績(附合同封面、內容頁和簽字頁)。
3.5信譽要求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被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并納入電力行業“黑名單”;
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
根據《國家電網 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規定被納入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
3.6負責人(項目經理)要求。
勘察設計負責人(設總):擬任
3.7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3.8其他要求
4 招標文件的獲取、截止的說明及要求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2日17時00分前獲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