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廣西區域2022-2023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監理服務框架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1-2-255)
項目所在地區:廣西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廣西區域2022-2023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監理服務框架項目,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廣西????????
2.2 規模: 根據公司規劃發展需要,目前百色六合、六合二期、大旁、北海銀基等8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即將陸續開工建設,為保證工程質量,申請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監理服務進行框架招標,框架服務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按項目實際需要委派監理人員,按工程施工進度、甲方要求駐場開展監理工作,按單價*實際駐場時間支付監理人員費用。
2.3 建設工期:按項目實際。計劃開竣工日期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4 監理服務期限:自監理正式進場開始服務之日起至完成本項目工程竣工結算且向招標人交付全部監理文件日止
2.5 工程質量標準:工程建設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工程項目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合格率為100%,建筑工程優良品率≥90%,設備安裝工程優良品率為≥95%,符合達標投產要求。
2.6 招標范圍:? 建設施工準備工作、設備進場道路、箱式變電站基礎施工及安裝工程、集電線路及電纜敷設工程、變電站場內通訊工程、場內生產生活附屬設施、原生態恢復、電氣設備到場驗收及與光伏建設有關的所有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一年質保。配合單項合同結算、項目竣工結算、財務決算、審計、專項驗收、竣工驗收、檔案歸檔、達標投產等所應承擔的全部監理內容(詳見技術規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2.2投標人至少承擔3個5MW及以上光伏施工監理項目業績,需附業績合同影印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投標人擬任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國家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任職為總監或者副總監的工程管理經驗,需提供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任命書或合同材料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