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華北 天津IGCC及臨港燃機運行輔助外委服務項目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1-1-148)
項目所在地區:北京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華北 天津IGCC及臨港燃機運行輔助外委服務項目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北京市
2.2 規??? 模: /
2.3 標段劃分: 華能華北 天津IGCC及臨港燃機運行輔助外委服務項目招標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天津市 濱海新區
2.5 服 務 期:? 服務期2年
2.6 招標范圍:華能煤氣化發電 和華能臨港燃氣熱電 是在天津臨港經濟區先后控股建設的兩個清潔能源發電項目,公司采用“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模式進行管理。本項目采用“統一招標,分簽合同”的方式進行招標,中標人與天津IGCC和臨港燃機分別簽署合同。
負責天津IGCC輸煤區域、脫硫區域、化水區域、化驗區域全天24小時運行維護,工作方式為4班2運轉,人員納入班組日常管理,人員56人;負責臨港燃機化水區域、化驗區域運行維護,人員10人。負責兩個廠區的色標色環制作、安裝維護。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2) 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應有3項及以上發電廠運行輔助外委工作業績,并提供2項及以上業主方對相關工作的良好評價證明材料,并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
(3)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